“我小时候,家里不是穷嘛,邻居给我妈俩柠檬,我妈舍不得糟蹋,洗了切块,我们俩给吃得干干净净,后来就养长了这个习惯。”
“我第一次见你时,你从我身边走过,就是这个味儿,我当时还分不清柑橘和柠檬。”
林时新笑了笑,看着窗外飞驰的夜景,依稀能看到青依山的八角凉亭:“哎,看到青依山了。”
齐斐然看了一眼,说:“对,好多年没去看看了,当年,你在那里捡到了欢欢,还喂它面包吃。”
“嗯,我还捡到了你,把你带回家喂饭吃呢。”林时新瞟了他一眼。
齐斐然笑道:“既然捡了就不能扔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狗是你的一阵子,你是狗的一辈子’。”
“我怎么没听过啊?原话是这么说的吗?”林时新望天,仔细回想也没想起来。
林时新靠在椅背上,有种声嘶力竭后的颓废,他在电梯外听到枪声的时候,仿佛子弹洞穿了他的心肝脾肺肾,大悲大喜之后,他完全没有力气了,身子发软地倒在那儿,眼皮阖着,说话声音也是哑的,右手包着白纱布。
齐斐然在电梯里面听到的砸门的声音,是林时新用拳头咣咣砸的。
齐斐然瞥了一眼他的手,叹气道:“你看,最后受伤的又是你,我一点儿事都没有,电梯门是能砸开的吗?你什么智商。”
“你还好意思说,”林时新有气无力地说道,“你为啥非要跟他们仨挤一趟电梯啊,你不会说‘兄弟,你们先走一步’吗?”
齐斐然想想也是,可是当时的情况,他一心想的是把这些带枪的劫匪都推到电梯里带走,远离林时新,哪还想过别的更好的方法啊。
“我知道,你是想把他们都带走。”林时新叹了口气。
俩人看了对方一眼,都没说话。
还能说什么呢,他们吵了无数次架,也打过无数次凶狠到见了血的架,可是内心深处,对方早已是胜过自己性命的存在。
“你会不会怪我多管闲事、逞能……”林时新问道,“如果这次我死了,或是你出了事,你会不会觉得很冤枉、很没必要?”林时新小心翼翼地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不会,”齐斐然伸手摸了摸林时新的后脑勺,沉默了好一会儿,像是对他投降般叹气道,“我突然明白了,有些人,也许天生就是英雄。”
齐斐然想,无论过了多少年,他都会记得林时新义不容辞地滚了出去,嘴角带笑、双手举高、脑袋顶着枪站起来的样子。
那是他人生的高光时刻,齐斐然会永远铭记那一刻。
特别勇敢,特别帅。
齐斐然在外国时曾经亲身经历了歌剧院异教徒枪击案,他的选择是把自己藏得特别好,一点事都没有。齐斐然虽然沉迷于健身和打拳,但完全是为了自保和揍别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而林时新不一样,当劫匪的枪指向倒在地上的女人,马上就要扣动扳机的时候,林时新几乎想都没想就冲了出去。
齐斐然感觉到深深的无力,他这种骨子里天生自带正义感的男人,即使你撕了他的记者证、毁了他的前途、把他关了起来,又能改变什么呢?天塌下来他照样是第一个站起来顶着的人。
你因为他的光而喜欢他,就不应该熄灭他的光。
林时新看着齐斐然一直不说话,表情严肃,像在沉重地思考着什么,他问道:“你在想什么啊?”
齐斐然说:“我是好奇,你抱着膝盖滚出去的时候,怎么能滚得那么圆,好像个球……”
“呸,”林时新斜了他一眼,“我都懒得说你,那土枪你不会用吧?你指着我的时候,保险栓都是朝下的,我都怕你穿帮了。”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