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前风格相近的,简单舒适的款式,只不过料子云泥之别,设计感更不用说。
导购服务很周到,帮温慕整理衣领和裤脚时会不着痕迹地赞美两句,像是“这个颜色很称您”、“您的眸色真漂亮,像宝石”之类的,真诚又不会过分热情。
不过温慕脸皮薄,还是被夸得面颊绯红,甚至不敢看向一边坐着的裴书臣。
他能感觉到裴书臣在看他,那束目光实在令人难以忽视。
裴书臣确实在盯着温慕,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看Omega试衣服。
有些商场导购会投过来惊讶的视线,不过他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做生意的脸皮不厚怎么行,再说,他就是这样自打嘴巴,带着温慕招摇过市,有谁敢露出一个嘲笑的眼神么。
此刻他的内心只被一个念头占据——
这Omega长得还挺不错。
个子不算高,目测一七五不到,不过身材匀称,比例好,头小脸小,腰细腿长。较浅的发色和瞳色让他整个人看上去特别软,黑色手环戴在纤细的手腕上,有种脆弱苍白的美感。
裴书臣认为自己并不肤浅,至少不会以貌取人。桓泰做娱乐业起家,他见惯了圈子里俊男美女,再美的皮囊也难以令他心动。他看一个人,从来就不是看外表,不过温慕的样子,竟然越看越觉得舒服。
或许是信息素过于契合所带来的影响。
如果这个Omega人品没那么差就好了。裴书臣有些遗憾地想。
但他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结,哪怕温慕特别心机,他如今不得不和他朝夕相对,当然还是看着舒服更好。
不然本来就厌恶,如果每天一睁眼再看见一张面目可憎的脸,还不如让他永远变狗。
温慕换了五六身之后,裴书臣如同小说中的标准霸总那样,云淡风轻道:“其他的不用试了,全包起来。”
“好的裴先生。”导购眉开眼笑。
温慕:!!!
“等一下,别……”导购姐姐拿了有二十多套吧,还都是夏装,如今已经快九月中旬,夏天就要过去了,买这么多,他又关在家里不出门,这太浪费了!
然而裴书臣眼风一扫,温慕就闭嘴了。
哪有他说话的份。
回去的路上,车里。
温慕肉痛。
即便不是他的钱,即便他没有资格,他还是替裴书臣肉痛。
裴书臣往旁边瞥一眼,不悦道:“怎么,不喜欢?”是不是还喜欢他自己买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呢。
“没有没有,我很喜欢,”温慕乖乖道谢,“谢谢裴总,您给我买的衣服,我都很喜欢。”
裴书臣莫名被这一句取悦到:“是么?和你今天穿的可不是一个风格。”
“嗯。其实我还是喜欢您选的这些,我、我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温慕摸摸脖子,有些难为情。
他说的是实话。如果裴书臣让他穿顾池清风格的衣服也没关系,这是他的责任义务所在。可是他自己的确是更喜欢这种简单舒服的款式。
能不用刻意去扮演别人,温慕当然是开心的。
而且他真的感谢裴书臣,明明一年给他那么多钱,还额外带他出来吃饭,给他买东西。如果是他自己去买,可能一辈子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衣服。
裴书臣忍不住转头看了温慕一眼。
有点乖。
不知为何,他心里有些动容,原来包养一个听话的Omega的确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怪不得别的老板都喜欢养那么几个。即便他知道这可能是Omega哄骗他的话,可是听在耳朵里就是这么悦耳。
裴书臣谴责自己的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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