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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他去买了雪梨,加上冰糖煮成水。

他如今不是单纯目的性的、为了要钱才对裴书臣好,而是觉得裴总真的对他不错,给他钱,又不需要他做什么,他心里过意不去,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这种好意,哪怕微不足道。

而且温慕似乎天性喜欢照顾人,从前在孤儿院就是这样,他会主动照顾其他小朋友帮护工们分担压力。后来上了大学,在寝室里也是那种帮室友带饭,上课替人喊到的类型。

他喜欢对别人好,看到身边的人开心,他自己也乐在其中。

裴书臣眉心拧着。

这个Omega当真是贼心不死。

可他目前处于发病状态,每当这个时候,他会不由自主对这个Omega凶不起来,甚至会产生依赖感,对方的请求让他难以拒绝。

裴书臣端起杯子把水喝掉,摘下眼镜揉了揉眉心:“换衣服,陪我出去跑步。”

“好的。”温慕见他喝光,眉眼弯弯地收了杯子,去换运动服。

*

反正都要健身,既然脑子里那根躁动的神经不安分,裴书臣索性放任自己去室外跑步。

这一片是富人居住区,治安好,容积率低,绿化覆盖率高,而且周边各种基础设施齐全,自然也不会缺少户外健身的场所。

温慕艰难地跟在裴书臣身后,急促地喘,他跑不动了,快不行了。

裴书臣自顾自向前跑,然后速度放慢,等温慕跟上,给他一个“你怎么这么弱”的眼神。

面对对方鄙视的目光,温慕委屈地在心里抱抱自己。

AO有别,Omega的身体素质怎么能跟alpha相提并论。

裴书臣停下来等他时,他们身边经过一个遛狗的女孩。

狗的品种是哈士奇,它撒腿狂奔,女孩子拽着狗绳,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着,随后,哈士奇会停下来等它累得半死的主人。

女孩和狗的组合停下时,裴书臣向前跑去,温慕半死不活地跟上,片刻后,温慕又不行了,他们两个再次被女孩和狗超过。

如此几个回合,女孩经过温慕身边时,两人交换了一个同病相怜的眼神。

“发什么呆呢?”裴书臣不满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温慕回神:“啊,没什么。”

其实他是在想,怎么觉得他和裴总一起跑步,有种女孩遛哈士奇的既视感。

当然,这话他不敢说,怕裴总杀了他。

*

发泄了多余的精力,裴书臣恢复正常,整个人神清气爽。

温慕则萎靡不振,拖着疲惫的身躯回自己房间洗澡。只有裴书臣要睡觉时,温慕才可以进他的卧室,其他时间他还是在那间客房里活动。

他把自己洗干净,换上干净的睡衣,来到裴书臣卧室。门开着,但他不敢直接进,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进来。”

温慕走进去,看到裴书臣正从浴室里出来,在扣睡衣上的扣子。

他没戴眼镜,头发不似白天时全部梳向后面,碎发搭在额前,看上去竟有几分平易近人。

可温慕心跳极快,手指紧张地捏着裤子。

他不是害怕,而是害羞。

裴书臣睡觉时不戴手环,所以他的卧室是整栋房子里alpha信息素最浓郁的地方。

这样的环境让温慕的思维控制不住地跑偏,脑海里竟然跳出他刚刚穿过来时的画面。

裴书臣也莫名尴尬。

这是他的私人领地第一次有人进入,从懂事起,他就没有和别人睡过一间房间——之前那三天不算。

“站着做什么,去睡。”他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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