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讲人家八卦了,遭报应。”
这通电话结束,程声扣下电话,忽然想起自己还没问秦潇这人叫什么名字。
礼拜六晚上,程声在镜子前换上件正式衬衫西裤,但转念觉得自己这幅打扮去酒吧实在神经,又去衣柜里挑上t恤短裤换上。再站在镜子前却还是不满意,因为这幅打扮实在像刚出校门的学生,怎么也不像靠谱开公司的老板。
最后程声竟找了件格子衫短袖,好歹有个技术强人的样子。
到酒吧门口时天已经全黑,程声找了大半天也没找对地方,最后还是一个也要去喝酒的姑娘领着他过去。
酒吧还没开始营业,门口排起松垮的队,有几个浓妆艳抹的姑娘蹲在台阶上抽烟,衣领开在胸上面,指甲盖涂成五颜六色捏着烟,嘴也几乎全是大红色。
程声挨个打量一遍,后悔自己穿得像上班。
中间他给秦潇打了通电话,秦潇马上从酒吧后门接他,两个人顺着消防通道走,秦潇一面叮嘱他:“你在后台跟乐队待一会儿,他们人都挺好,我要先去前面确认一遍今天店里的酒水。”
后台一团糟,几乎全被乐器占满,音响电线满地都是,有酒吧工作人员拿着话筒在舞台上和乐队开玩笑:“咱BLi走出来的第一支电子摇滚乐队Afluente准备。”
程声找了个落脚点站着,听着话筒剧震,以他十年前的摇滚储备思考,这乐队名听着像重型,要么流行朋克,这些在他观念里才是主流,没想到现在电子乐竟然都玩上了周末主场。他的确和这里脱节了,这些年一门心思钻进学习工作里,既不知道零七年的中国什么样,也不知道零七年的摇滚什么样。人总干一件事要磨掉一层皮,可总不干一件事又要生锈,程声觉得自己此刻就是枚锈迹斑斑的螺丝刀,再想开工却也卡不进正确的槽里去。
忽然,有个姑娘操着大嗓门从背后喊他:“前面站着的那哥们儿,能帮我把鼓搬去台上吗?”姑娘站在顶灯下,伸手往酒吧前面的舞台上指,看样子把程声错认成工作人员,口头竟高高在上提起要求来:“先把底鼓搬过去再搬其他鼓,别给我磕碰了,小心点啊!”
程声先是一愣,等反应过来那姑娘在喊他,心里竟是一阵阵发笑,因为他竟然一点也不生气别人对他这样颐气指使。要搁他十七八那会儿,甭管男的女的,敢这么对他一律要打一架,可这次他却轻易接受别人把他认错,甚至走去颠颠鼓,打算一个人把它搬去台前。
再摸到鼓皮,一阵电流从程声指尖直窜脊柱,他已经很多年没再体会这种粗粝原始的触感,程声刚摸一下便开始心悸,连后面有人慢慢靠近他都毫无察觉。
“我来搬吧。”后面那人慢慢走到他旁边,俯下腰拖起鼓底,慢慢跟程声解释:“刚刚那姑娘是我鼓手,一根筋,傻傻的,连是不是工作人员都看不出来。你看穿着就不是,像秦老板带来的朋友。”
这声音朦胧又清晰,裹了十年时间变得低沉,有些熟悉,但更多的还是陌生。程声恍惚间以为自己在梦里,他想到一个模糊的人,但不敢接着往下想,在混沌中和那人搬着鼓往酒吧舞台上挪,中间几次踩到地板上的电线程声也浑然不觉。
他们两个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谁都没去看对方的脸,只是默契地低头走路,一路上不再有交流。
但老天偏不让他们如愿,走到舞台边角时,恰巧顶上一束测试用强光打下来。程声被猛然刺了一下,下意识抬起头,目光正好落在对面人的脸上。
强光洒下来,整张脸被照得清晰。那人有双狭长眼,薄眼皮,连青色毛细血管都看得清,鼻子上有颗银质鼻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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