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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抹了抹发干的鼻子,天性使然,他偶尔也会对Omega冒出些不该有的龌龊心思。

但这些心思从来不会浮出表面,更妄谈付诸行动。

“盛先生,我是来问问,你需要我帮忙吗?”

“不,不需要。”盛霁松说:“你去客厅看会儿电视吧,等雨停了再走。”

现在已经是夜里9点,很有些晚了。

江徵坐在沙发上,把电视调到新闻频道,赵百路死于订婚宴的事情已经被媒体搬上了新闻,大肆渲染。

大多数人对于他的死,持着一种终于解气的快感。

新闻没有报道沈乐的最新情况,江徵姑且相信自己还是安全的。

至少今晚能睡个好觉。

人一松懈,就容易饿。

“咕咕咕”的声响从肚子传出,恰好就落进了刚走出书房的盛霁松耳朵里。

盛宅没有多少仆人,厨师定点来做完饭就走了。

“这雨看来是停不了了。”盛霁松说:“你今晚就睡客房吧。”

“好。”

“要是饿的话,冰箱里应该还有面包。”

话音刚落,盛霁松听到自己的肚子也叫了一声。

这一声虽短,却很是响亮。

吓得管家连忙要拿起手机把厨师重新叫上门。

江徵从沙发上站起来,自荐道:“我可以煮面条给你吃。”

“......”

“我不饿。”

十五分钟后。

盛霁松坐在餐桌前,吃到了热乎的汤面,吸溜吸溜。

【“我不好吃的,但我做的饭好吃。”】

他忽然想起江徵说的这句话,倒是不假。

“你的手,很神奇。”他喝完最后一口面汤,放下筷子,看着江徵慢吞吞吸面条的模样,淡淡地道:“能做饭,也能杀人。”

“......”江徵咬断面条,抬起无辜的大眼:“先生,你在说什么?”

盛霁松拉过江徵的右手,摊开他的手心:“今天接我衣服的时候,手心的勒痕还在。”

“......”江徵放下筷子,这才意识到那个不经意的动作是一次试探。

“勒断赵百路脖子的是一根金线,一种以金为主的特殊材质,韧性极强,能在机器的辅助下,割断一根半径20厘米的木头,却畏火,一旦遇明火,立刻烧为灰烬。”

“因为其致命的柔韧度和易销毁的特性,一直很受特殊人员欢迎,藏一根细如发丝的金线,比藏一把枪要简单许多。”

他一字一字地揭穿:“好工具也是挑人的,要在短时间内勒断一个体型肥胖的中年人的脖子,对臂力要求极高,订婚宴现场,要么是赵百路一流的空心萝卜,要么是沈乐一方的文人雅士,能有这种臂力的人,现场除了你,再没有第二个人。”

他看着江徵的眼睛:“你能毫不费力地过肩摔我,自然也能毫不费力地勒断赵百路的脖子。只是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的手即使戴了特制手套,还是留下了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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