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是那几只欺负它的流浪狗中,最高大的那一只吗?
它们叫它老大。
之前惊吓过度,又好一顿剧烈运动,它现在身体里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不说逃跑,现在还能坚持和恩人维持着无声的对视,没有晕过去,已经算是它毅力强大了。
它甚至能惊恐地感觉到,恩人的眼光把它从脑袋打量到了尾巴,仿佛在思考要从哪里下口才好。
泡泡抖得更厉害了。
安居高临下地看着这只小东西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样子,连那对平时都精神地竖起来的大耳朵都蔫嗒下来了。
第一次见到这只家伙,还是在自己地盘上的垃圾桶那里。
讲道理,它还是第一次见到腿能长得这么短的家伙。
那时候它身上的毛发还是干净柔软的,看起来的质感让人想起橱窗里最高级的小羊绒软毯子。小东西用两只短短的前爪,费劲地扒拉着一堆馊臭的果皮和油汪汪的废弃饭盒。
没用多久,它身上就弄得和它们一样,污糟糟的,原本柔顺的毛发结成了一绺绺,四只小短腿更脏,黑乎乎一层。它脖子上的项圈也是一样,蹭上了不知道哪来的脏东西。
是的,一条有项圈的狗——和它们这些野狗不一样,它是被养在家里的,或许还是那种精贵的小宠物犬。它的指甲被修剪得干净,一点攻击力也没有。可能哪一天它的主人就会回来找它。它又可以回去,享有它的专属小窝,咬咬玩具和营养狗粮。
听说柯基这种犬类天生就具备惹人喜爱的优势。它们性格温顺,外形软萌。那双圆溜溜黑亮亮的眼睛会无辜地望着你,张着嘴的样子,连表情都像在快活地朝你笑,使人光是看着它们,心底就变得一片柔软。
安从来没有见过哪条流浪狗是腿这么短的。要么就是它们身价太贵,被保护得很好,但是身价再贵的狗也会走失的时候;要么就是另一个残酷的事实,它们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生存。
当然了,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作为宠物犬,卖萌和尽可能地惹人喜爱就是它们的生存技能。
眼前这只小朋友的功力显然很深厚了。它长得那么软那么可爱,拥有让人想要亲近、惹人喜欢的气场。可惜了,它那些可爱的招数在流浪狗的地盘上都没有用。
“谢……” 紧张过度,导致泡泡说第一个字的时候就气息就断了,为它此时没有出息的形象添砖加瓦。
小东西抖了一会儿,鼓起勇气,对它开口说了句:“……谢、谢您。”因为颤抖,两个谢字被抖成了三个。声音细细弱弱的。它在害怕。
安无动于衷的目光始终凉凉地落在它身上。
它朝泡泡靠近了一步,用那那肖似狼类的鼻子嗅它身上的气味。
这是应该的,犬类习性。泡泡应该躺平任闻,以表示自己此时完全老实没有危险性。它能控制住自己的理智,却控制不住心里的害怕。
眼前这只是从地狱来的恶犬吧?它身形的阴影覆盖住了整只泡泡,后者都不敢抬头看对方高大的身影,还有那双高高在上,冷漠而又可怕的深色瞳孔。
它太紧张了。在那硕大的狼头靠近过来时,控住不住腿软,四肢着地地趴了下去,当场就表演了一个原地劈叉。
两只棒槌似的小短腿拼命往两边抻得笔直,果然是一个标准的劈叉姿势。
好了,这下子,本来就肉感而毛绒绒圆滚滚的屁股,现在看上去手感更好得让人心痒难耐,恨不得当场上手狠狠揉`捏。
泡泡本来也是不会劈叉的,或许没有哪只狗会有这种爱好。这个技能也是它以前的主人后天训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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