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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他错过了转型的机会,现在利润越来越低,支出越来越高,他日渐撑不下去也是事实。

但厂房那块地是姜宵的,他接手的时候地还不值钱,就顺手买了。

苏老板就不太理解姜宵卖地的行为,这产业园是重点项目,姜宵又不缺钱,留在手里每年收租能收百万,它不香吗?

姜宵听着他说,手里捏紧了文件袋,那里面放着他今天刚拿到的检查结果。

“还是卖掉吧,留着没什么用,”姜宵道,“……我没多少时间了。”

最后这句话是说给他自己听的,声音细微地几乎听不见。

其实前面的手续都差不多了,他今天来配合走最后的流程,对方公司和园委会的态度都很好,给钱给的也很爽快,姜宵卖的价是真不高,钱到手了之后,他拿出一大部分,给公司里的百来号员工发了不菲的遣散费。

厂子里的会计陈姐是一直跟着姜宵做事的,她如今年纪大了刚好拿着钱回去养老,是少数几个知道姜宵生活上的事的人,比起厂子倒闭,她更关心姜宵这个人。

“你最近脸色真的很差,是没休息好吗?”她道,“这么大的事情,小蔺怎么不来啊?”

姜宵没回答,他近来发愣的时候很多。

“他没空。”姜宵缓缓开口道,“您也知道,他忙,一个多月都没回来了。”

“这算是什么理由?”陈姐难以置信,“他……”

说到这里,她又闭了嘴,也许是因为姜宵的脸色实在太憔悴了,她不好再说任何让他难受的话。

陈姐拿了钱走了,姜宵独自坐在办公室坐了很久,直到入夜了,才慢慢站起来,准备回家。

他今天没开车,从厂子走回去的,黑夜里寒风如刀。姜宵穿过街上人群,街边报刊小亭挂出了新的财经杂志,封面是好久不见的蔺成聿,他身上自带一份别人没有的优雅矜持贵公子的气质,仿佛行走的奢侈品,作为金融圈新贵,好似轻轻松松就能获得别人的喜欢,姜宵路过的时候,还看到有两个年轻女孩子,嘻嘻笑着买下了那本杂志。

获得姜宵的喜欢当然也很轻松。

他在那间报刊亭前面站了一会儿,封面上的蔺成聿万般完美,姜宵却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像个无家可归的游魂。

没人觉得这两个人会是一对。

现在他还能清楚地回想起来以前的事情,他在十九岁的时候遇见蔺成聿,那时候姜宵一个人辍学出来打工,艰难地讨生活,他在一条巷子里捡到的人。

蔺成聿那时候无父无母,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被一群小混混围着揍,姜宵上去见义勇为,没想到救下了一个纠缠一辈子的冤家。

蔺成聿那时候浑身破破烂烂像是从垃圾堆里走出来的,带回家来洗干净了却成了熠熠发光的明珠,他确实长得很好看,脸上的那一些伤痕完全无损年少美貌,反而显得他更惹人心疼。

他对着姜宵笑了一下,像是吸引人的妖精或者精灵,于是年轻的姜宵怦然心动,一见钟情。

姜宵自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突然有了生活的目标和希望,他心甘情愿供着蔺成聿,让他接着上大学,没舍得让他吃一点苦,在自己只有初中文凭的基础上硬是搞起了这个厂子,烧着钱帮他争取在寂寂无名时期的一点机会,眼见着他进了最好的投行,然后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到如今呼风唤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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