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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到岸边,简常彻先爬上船头,再跳到岸上,牵着绳子把船拉近,嘴里故意哼哼道:“妹妹你坐船头。”

哪知不要脸他从来不是宗迟对手,酷哥立刻摆出扭捏的样子,回道:“哥哥你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简常彻非常想把绳子扔水里走人。

有他协助,但两人都没什么停船的经验——宗迟这家伙明显也是第一次掌舵,估计以前都是有专人开船的,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才勉强停好。

拎上没喝完的啤酒,两人开始顺着码头边荒废的铁轨线开始走。这铁轨既浅又窄,比公园小火车还不如。

“这是矿车的铁轨,”宗迟解释,“以前这里有矿,但很快就挖完了。后来又因为军事战备用途被征用了一段时间,现在岛上偶尔还能捡到鱼雷的空壳呢。”

简常彻扬了扬眉毛,表示惊讶。

“岛上有人住吗?”

“曾经有个七户,不到二十个人,现在不知道了,不过倒是有一家餐厅。”

“就二十个人还有餐厅?”

宗迟点点头,顺着路往右一指:“对,咖啡做得还听不错呢,以前就经常有人专门开船过来喝。”

开着私人游艇到一个无人岛上喝咖啡,你说的“有人”是不是你自己。

察觉到简常彻的内心吐槽,宗迟冤枉得很:“是真的!就我家里那些朋友,他们家的度假屋都在这附近,几乎每次夏天过来都会到这个岛上玩一下。”

简常彻重复道:“家里的朋友?”

“对,大多是我爸朋友的儿女,”宗迟忽然想起来,“啊!记得上次我们找她借狗的那姑娘吗?她家有个度假屋,就离我奶奶家两百米远。”

两人趴在餐厅的玻璃上往里瞧了瞧——没开灯,许是今天不营业。

说来有趣,要放在以前,听到宗迟随口说来的这些事,简常彻心里难免会想“普通房子都买不起,这些人还有所谓什么度假屋”,或者“果然相似背景的人从小就在一起认识了”之类的,今天却完全不被此类想法所困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好,或者空气太新鲜,他此刻竟然只是好奇更多年少宗迟的往事。

他本来就从来没忘,现在更是清楚地记起来了——当年在宗宅里的惊鸿一瞥。

简常彻那时候只是一个再不起眼不过的送餐小弟,他反戴着鸭舌帽,穿着布料廉价、版型松垮的背心,又黑又瘦。身后是开了空调就带不起发动机的破车里,旁边是一箱一箱搬运新鲜娇嫩的瓜果蔬菜,头顶是毒辣的日头。

忽然,大门打开,一辆酒红色的漆面豪车拐进院子里,而后从里面走下来一名高个男孩儿。他也戴着墨镜,遮住了半张不耐烦的脸,浑身透出拽兮兮的劲儿,像什么明星似的。天气炎热,男孩儿将袖子挽到胳膊肘,黑色表带下的手腕特别白皙。他面无表情地环视了一圈周围,墨镜格挡了他的目光,简常彻感觉对方似乎看向自己这边,短暂地停留了一下,又毫无感情地移开了。

简常彻记得自己彼时大概是局促地用裤子蹭了蹭手,赶紧收回目光继续帮忙搬货。

等到全部卸货完毕,带他来的司机师傅和房屋的管家核对货物时,简常彻忍不住还是往楼前的院子走了几步。他看见那男孩儿仍旧站在大门前,行李已经被司机从后备箱里拿出来了。与自己脏脏的布鞋面不同,那男孩儿与他身后那漂亮得不真实的大房子相衬十分协调,一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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