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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失败的重逢及其后续

汶汶乡

文案:

没人想到你会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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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小说 - 混合性向 - 完结 - 前世今生

天作之合 - 魔法世界 - 奇幻 - 大长篇

这天,约翰遇到个神经病,非说约翰是他“好朋友”复活返生。

为什么是带引号的好朋友呢,因为约翰闹不明白,这位“好朋友”到底是神经病的此生挚爱还是毕生仇敌。

*

龙x人

人有过妻女,龙有过很多很多前男友

各有各的渣处

爱神说他们是真爱

HE

第1章 约翰·多伊

俗话说的对:如果诸神看你不爽,他们就会实现你的愿望。

而赫莫斯知道——诸神对他非常不爽。

*

约翰·多伊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现在是下午两点,吃午饭的人基本已经走光了,吃晚饭的人还要等一些时候才出现。没意外的话,现在正是员工休息时间。

然而意外就那么发生了。

小店员工听见清脆的门铃声,于是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抱怨。他把递到嘴边的酒杯放下,看向门口。一个裹着棕色旧风衣的人走进这间小旅馆,看上去不像本地人,约翰之前没见过这号人。这个陌生人戴着一顶宽沿帽,褐色的长发垂落肩头,踱步的样子十分优雅,画风和这个闭塞的小镇子格格不入。而且陌生人似乎也没有贴近这里画风的兴趣——他竖起的大衣领像道屏障,把他和外界隔离开,看上去既冷漠又疏离。一个游离世外的旅行者,约翰下了判断。店员十分敬业,抛开失去闲暇时间的不满,立刻摆出一个热情的姿态:他站起来,嘴角扬起友好的微笑,两只褐色的眼睛充满兴趣,注视这个陌生人。

“您好,请问您……”

约翰被那双突然变亮的眼睛吓了一下,声音卡在喉咙里。

陌生的旅人盯着约翰,眼睛不知道怎么回事,变成了耀眼的金色,灼灼发光。

一个龙裔。

约翰很快镇定下来。在这个新闻行业蓬勃发展的年代,龙裔虽说少见,但每个人都多少在报纸上看过他们的照片——比如现在很火的戏剧明星,雷蒙娜·奥斯纳小姐,就是一位龙裔——龙裔是龙的血脉,身体里流淌着真龙之血,虽然和真正的龙相比,那点血脉实在不值一提,但对于常人来说,这种血统简直太非凡啦!龙裔的眼睛是令人瞩目的金黄色,龙裔的身体素质比常人好很多,龙裔有杰出的魔法天赋,有些龙裔甚至能变出一些龙的特征——就拿那位奥斯纳小姐举例,她可以让自己的头上长出犄角,在舞台上,那场面别提多炫酷了。

但除此之外,龙裔和人类就没什么两样了,或者说,他们的定义本来就是龙族血统比较显明的人类,而不是和人类截然不同的异种。所以,约翰现在可以安下心,继续演一个热心的好店员,为这个陌生人提供周到的服务——

“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可是对方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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