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没有他的黑暗都是不可容忍的浪费。
约翰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他想起白天时这家伙神神叨叨的话语,关于好朋友的复活,以及它的憎恨。这家伙和那个好朋友到底是什么关系啊?一阵儿让他觉得他们是挚爱的恋人,一阵儿又让他觉得他们是刻骨的死仇——难道说是由爱生恨?又或者相爱相杀?约翰这么天马行空地想了一阵儿,突然发现:这头龙刚才不是说有话和他说吗?话呢?
好吧,敌不动我不动。
一开始,约翰还能勉强维持,但是维持太久他就绷不住了。
大哥你已经盯了我快二十分钟了,不累吗?
作为一个对魔法一窍不通,对龙只是道听途说的凡人,约翰秉承不知者无畏的精神,勇敢地打破了沉默:
“那个,海泽尔先生……”
“叫我赫莫斯就好。”对方急切地打断他。
“别别别——咳咳咳,我是说,哈哈哈,我们才刚认识多久我就叫您的名字多不合适啊,哈哈哈。”
“那我也以名字称呼您怎么样?我叫您帕雷萨,您叫我赫莫斯。”
……不怎么样。
“先生,就算以名互称,您也该叫我约翰。”
“可刚才您的朋友就叫您帕雷萨啊?难道我无此荣幸做您的朋友叫您的昵称吗?”
卧槽这不是昵称这是外号外号和昵称根本不是一回事好吗!!!
约翰压抑住内心的嘶吼,笑着对龙解释说:“那是玩梗,小孩子调皮拿他没办法而已。其实我还是更希望我的朋友叫我的名字:约翰。”
龙听到这话,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悲伤地望着他,十分哀怨地叹了口气。
“好,我听从您的吩咐,约翰。”
卧槽别这么自作主张我吩咐什么了啊!
“那什么,我有点困了,您还有什么别的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就撤了。”约翰说。他最后又补上一个“赫莫斯先生”,来顺龙的意。
可是龙并不满意。
“您叫我赫莫斯就好。”龙说。这是他第三遍说这句话,约翰觉得自己再不改口就有点作了,于是从善如流的点点头。
“我刚刚没注意说错了,赫莫斯。”
龙看着他,露出一种微妙的失望表情。
约翰就知道会是这样。这家伙比他强比他会魔法比他懂得多,可是他自己是谁他自己不清楚吗?
……严格来说他还真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不认识这个人,他对这个人没有一丝一毫的熟悉感,如果它执意要把他当成它的故友,它注定会失望。因为,友情,与其说是两个灵魂对彼此独特之处的惊艳与欣赏,不如说是细水长流的习惯和陪伴。他不是它的“好朋友”,事实就是这样。
这时候,龙又说话了:“你是半年多前被莱尼·盖沙介绍到这里来的,他在某片荒原救起了昏迷不醒的你,认为你大概是个落难的冒险者。而你,在医院醒来后,失忆了,对自己的来历一无所知。所以你来到了这儿。”
“这是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的事,”约翰说,“您凭这就想说服我是您的好朋友复活?”
对方摇摇头。
“我不想说服你什么……你是帕雷萨,我知道;你觉得你不是,我明白;你对自己的过去一点也不想探究,我理解……只是,约翰,我们曾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我相信我们现在也能再次成为十分要好的朋友。”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