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田洲借着林正的小厨房给安格斯熬了一锅菌菇鸽子汤。这鸽子可能是变异了,田洲看见它的时候还以为是只鸡,而且攻击力了得,差点啄伤他,还好林正手速快,当场一把手术刀了结了鸽子的命。
这种变异鸽是野外狩猎队捕捉回来的,因为变异动物含有一定能量,在高档餐厅能卖出不少价格。林正以前在首都吃过炖鸽肉,一直感觉变异鸽子肉肉质鲜美,只是对比田洲的烹饪手法差了很多,所以此次特地托人带了只变异鸽回来。鸽子还没送出去,田洲赶巧过来了。
鸽子太大,田洲不能以小盅陶罐炖制,只能按照炖鸡汤的方式,采用铁锅小火煨炖。鸽子肉对比鸡肉,肉质更为细腻紧致,口感上也要清甜雅淡一点,所以炖制鸽子肉火候的把控要更为细致严谨。
田洲守在炖锅旁,用叉子细细观察这鸽子肉的变化,根据肉质情况,恰当时机将菌菇放入锅中焖炖。一般的炖鸽子汤最好是放入枸杞和红枣或者是山药,但是因为食材缺少,田洲选择了同样能添味增鲜的菌菇和海参。但因为海参容易抢味,所以作为辅料,只需要切一点丝做调料。
鸽子汤没有炖好,安格斯抱着枕头寻过来了。
“田田~~”
“安格斯你怎么不在病房躺着?”
安格斯扔掉手中的枕头,非常熟练地扒住了田洲的腰,脑袋往田洲肩上一搁,语气有点低落地说,“看不见田田,心慌。”
“我不是说了要给你做夜宵,让你一个人在房间呆会吗?”
“不行,虽然田田说得对,但是看不见田田,每一分每一秒,安格斯都难受。”
小孩子心智下的安格斯什么话都是直球模式。喜爱与爱恋更是毫不避讳说出口。
他单纯,纯粹,炽烈。
以一种至死不渝的莽撞,直击田洲的心房。
田洲放下手中的汤勺,摸了摸肩上的大脑袋,没有开口说话。
“安格斯最喜欢田田啦,温柔又安静。呆在田田身边,安格斯的精神力也不闹了。”
“田田会摸安格斯的头,其他人都不敢。他们怕安格斯,说我是怪物。”
“安格斯不是怪物。”
“所以田田最好。像安格斯喜欢的星空一样,很安静,很漂亮,会闪闪发光。”
“我不会发光。”
“嗯,田田,更厉害,会做好多好吃的。”
“你就是个小吃货。”
“田田还会种好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那不是奇奇怪怪的东西。”
……
小孩子的话题永远没头没尾,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田洲也由着他,话语温和,像宠爱一个迷途的孩子。
……
“所以呀,安格斯最最喜欢田田,每天想亲亲田田~~~”
安格斯说过太多喜欢,可是只有这次让田洲感觉异常地撩人。他满心欢喜地说着喜欢,眼中盛满小星星,笑得像只憨憨的大金毛。
没有压抑,没有克制,没有小心翼翼。
单纯得可爱。
田洲内心一笑,真是的,真是败给他了。
说自己不心动是假的,之前的克制和自我说服都在安格斯傻里傻气的表白中全线崩塌了。
“安格斯啊,”田洲转过身来,眉眼欢喜,“我也最喜欢安格斯啦。”言罢,田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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