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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健康的施岷朝我张开怀抱。

这当然只是妄想,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要回健康的他。但没关系,至少,有一点希望摆在我面前,让我能相信来日方长。

还有那么多个八年啊,我需要好好盘算,找份什么样的工作,去个什么样的地方。

我要一个完完整整的施岷,像八年前一样,没有隔阂,大胆吻我的施岷。

施岷之前总是说,“家”和“房子”不一样。而我一直没懂其中的含义。

在陪着施岷过一天天细水长流的日子时,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叫差别。

这样的房子,住起来,比宁城海边的那个大房子舒服很多。

这种生活的确很好,可我不知道,这到底算什么关系。

我们算不上恋人,没有哪一对恋人中间会隔着这么多层纱,需要如此小心翼翼。

也不算亲人,我们之间又没有任何血缘和婚姻关系。

更不是什么点头之交的前任,毕竟,我俩中间连着的感情不止一点半点。

那这种关系究竟算什么?我也不清楚。

大概就像他说的那样,熊熊野火,痴痴缠缠。

只是,我不希望这只是一团路过一切、毁灭一切的火,我要它生生不息。

施岷学东西其实也很快,我俩有时候闲着无聊,就在一块学法语。他一直会,只是太多年没学了,需要重新捡起来。

而我是一窍不通的。有关语言的学习,我好像总是少根筋。

施岷本来就有功底,语感又好,通常都是他先学完一节课,再来从基础的部分教我。

就像高中那会一样,他把教材摊开,平铺在我面前,指着音标,一个字一个字教我念。

法语的发音和英语很容易弄混,以至于每次我看到拼写相似的单词都会读错,他就会在一旁笑,说:“当初学英语的时候你喜欢串拼音,这会又喜欢串英语——你可真是......”

说到一半,兴许是觉得自己的语气过于轻松,施岷正了色,道:“没事,慢慢来。”

他之前一直夸我聪明,可我半点不觉得自己哪里聪明。背个单词,半天就过去了,还总是背了就忘。

这种浪费时间的方式我很喜欢。

我问他:“你记不记得,之前你给我补课的时候。”

施岷疑惑地抬起头,问:“什么?”

“那个时候,你就是这么在我旁边。一呆就是几个小时,写错了就会点点我的桌子。”

“那时候也不止你一个人。”

“没错,但是,在我眼里,你就是只对我一个人笑。”

“那既然你那时候有这个自信......”施岷伸手扶了一下眼镜,“那为什么到后来开始怀疑自己了呢?”

“我......我不知道。”

我以为他在责怪我犯过的错,把头埋得很低很低,“我觉得你太好,而我一点也不好——我们之间隔了那么多事情,我无法说服自己,你是喜欢我的。”

施岷摇摇头,轻轻骂了句“傻子”。

我听见这句话了,把凳子拖着离他更近,轻轻问:“没错,我是傻子。那么施岷,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一直都是喜欢我的,对吗?”

施岷皱起眉,问:“现在说这个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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