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执澜答应得很爽快,能留在雾月庄园干活他求之不得,在这里帮忙的日子,并不算辛苦,还有樱桃可以吃,颂叔叔面冷心热,从没有为难过他。
“我需要干哪些活?还是像之前一样吗?”执澜忙着追问道。
颂看了他两眼,再次推门出去了,回来时,怀中抱着一个不停挣扎的白色大毛球。
看清那团毛球是什么,执澜的眼睛逐渐瞪大,盛满惊喜,不由大声喊出来:“始祖猫!叔叔,你居然有一只始祖猫!”
不怪执澜这么惊讶,在大部分生物都进化成类人形态的今天,仍有一小部分动物保留了祖先的形态,它们被称为始祖动物。
除了猪、牛、羊和家禽等肉用动物被大规模人工繁育,这种兽形物种只占整个族群的20%,也是稀缺的社会资源,花下所里就有一只始祖犬。
执澜很羡慕它原生形态的毛皮和爪牙,想要与之亲近,可那只狗却是个欺软怕硬的性子,常常会凶他。
“它喜欢挠人,所以之前一直把它关在家里。”
颂将怀中的毛球放到地上,无奈地拍掉身上的浮毛:“它叫蛋丁,不知道为什么,它和我相处得一直不太融洽,以后由你来照顾它。”
“但丁?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大诗人吗?”
执澜两眼放光,细细打量这团毛球,大白猫懒懒地抬起头来,嫌弃地瞥了颂一眼,露出一张肉墩墩的大饼脸,随后低头给自己舔毛,梳理被颂弄乱的毛发。
白的,圆的,执澜的萌点被狠狠戳中了。
颂哽了哽,无视掉蠢猫的挑衅,如实向执澜解释:“不是那个但丁,是鸡蛋的蛋。”
蛋,最喜欢的蛋,多好的名字,执澜的萌点再次遭到暴击。
执澜赤着脚跑下床,想要摸一摸它,蛋丁偏过头瞟了执澜几眼,又看了看颂,猫主子快速用挑剔的眼光审视了一遍,得出一个结论:
这只小崽子看起来很好欺负的样子,适合做自己的新奴隶。
旁边那只长毛的太凶了,完全不合格。
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于是蛋丁慢悠悠踱步到执澜身边,屈尊纡贵跳上了他的膝头,在他大腿上蜷成一团,打了个哈欠。
执澜和颂都惊了。
颂是惊讶于一向很拽的蠢猫居然会主动亲近他人。
执澜则是惊喜的惊,又白又圆的大猫咪居然主动跳进自己怀里,这是何等殊荣。
蛋丁和他对视一眼,轻蔑地喷出一股鼻息:看什么看,还不抱朕。
执澜准确地get到了它的需求,小心翼翼将大白猫抱起来,指尖探进浓密的毛团里,温柔地帮它梳理皮毛。
蛋丁发出舒服的呼噜声:不错,朕很满意。
执澜快速融入到猫奴身份里,好奇地打听新主子的情况:“叔叔,他为什么会叫蛋丁啊?”
颂被这个问题噎住了,淡淡应了句:“随便取的。”
真正的实情颂可说不出口:他当初收养这只傻猫时,它已经被绝育了,为了纪念它失去的珍贵器官,于是取了这个名字。
蛋丁不是诗人,而是缅怀逝去的猫蛋蛋,顺便告慰那根只能当成摆设的丁丁。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