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得不賴’,就把那几封信都划拉一块带走了,哇,那动作,那眼神,好酷啊”。林雨洁闭上眼做花痴状。
“上课了,别扮花痴了好吗?我的女神……经”
秦笙这节课上得不好。14岁的少年虽然有些早熟,但其实还没有完全懂得什么叫爱情,更不知该如何去示爱,尤其是这样根本不能明确表达出来的爱。他只知道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吃饱、穿好、学习好、玩耍好就能开心入眠的小男孩了。他会在集中精力学好一天功课后的时间里,全神贯注地想着一个大男生。白天偶尔会在学校的某个地方遇见顾恒,他很高,比和他经常在一起的男生们都要高一些,经常运动的身体呈现出一种年轻男子特有的勃勃生机。像是一棵挺拔的白杨树,透过枝叶挥洒的都是多彩的阳光。俊逸的五官有一种说不出的硬朗,偏偏又排列组合地那么恰当,和他麦色的皮肤,乌黑有型的头发,说话时嘴角不经意的一笑,一起构成了一个让秦笙只要看一眼就会脸蛋发热,心跳加快的巨大磁场。
也许是因为他经常主动在校园里寻找顾恒的身影,所以他发现,他还是经常会碰到他的。有时,午间休息时顾恒他们高中一群人在篮球场打球,秦笙就会拿本书往篮球场地这边走。在附近的哪个栏杆上一靠或者找个石椅上坐下来,好像一直在认真的看书,可是眼角的余光里,那个矫健的身影,无论是上篮、传球、过人还是站着擦汗,都会无一遗漏地装进少年黑白分明的双眸里。有一次飞旋的篮球争抢中被人撞到了秦笙这边,顾恒三两步跑过来拿球,两个人离得很近,秦笙假装很自然地往顾恒那看了眼,正好看到顾恒也正在随意地看他。顾恒帅气的脸上正往下滴汗,胸前饱满的肌肉随着喘息上下鼓动,他感觉顾恒看他的那一眼就像看着一棵树一朵花一条小狗一个行人一样自然而然,可秦笙却在他目光扫过的一刹那从脸庞一直红到了脖子。
那天晚上,14岁的少年失眠了。不知道翻了多少个身,数了多少只绵羊,就是找不到平时熟悉的那丝困意。相反,白天骄阳下顾恒那雄壮高大的身体,晶莹滚动的汗珠,匆匆扫过自己的那道目光,一幕幕像电影片段一样来回地在眼前转个不停。不知不觉,不知不觉间少年的手伸向了自己小腹下面,那里好像有一股热流慢慢涌起,一波又一波,让他整个大脑都失去了意识,眼前仿佛只有波涛汹涌的海浪,而每一波海浪的涌动都纠缠着顾恒诱人的身体和醉人的眼神。
当一片白浊喷射在少年的雪白的小腹,他失神了半天,好像灵魂都被抽走了一样。
那天夜里,在灵与肉的共同驱使之下,他提笔给顾恒写下了第一封情书。
顾恒哥,你好:
这样唐突地叫你声哥,希望你不会介意,好吗?我知道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一定感觉很奇怪,一定好奇我是谁。可是现在,我想我还不能告诉你,希望你不要生气。
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同学,不过咱们学校这么大,这么多人,你是不会猜出我是谁的,呵呵。我只是一个在你背后默默喜欢你的人。喜欢你的样子,你的球技,你的义气,你的很多东西。可能现在没有什么人喜欢写信了吧,所以我还挺想知道你收到这封信时会不会感觉很意外,会不会能有一点点开心呢?我知道喜欢你的人好多啊,我身边就有好多喜欢你的人,可是你这么优秀,这么出色,我觉得也不是谁都能配得上你。我想我现在也不配,也可能永远,永远都不配。写到这里,我有一点难过。不过,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能做个出色的能配得上顾恒哥的人,真希望有那么一天啊。顾恒哥,原谅我再一次这样叫你一声哥。我生活里没有兄弟姐妹,我知道你有一个妹妹,真羡慕她啊,能有你这样一个哥哥天天陪伴在身边。
写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到哪就写到哪了,希望不要影响哥哥的情绪,不要影响你的学习。现在已经是深夜了,我从来没有睡过这么晚,可是今天的月亮这么大,月光亮得让人无法入睡,我好希望自己能变成一片月光,这样就能偷偷地在你的窗外看着你,就像平时在校园里一样,偷偷地,偷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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