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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明明不是忙内,胜似忙内。

潘宥诚是很喜欢小孩子的,但是他自己也像小孩子。只有个别时候像个哥哥,比如说最后的时候。

蒲熠星对小孩子没什么感觉,但是偶尔会化身唐九洲的“无脑夸夸机”。郭文韬对唐九洲更多的时候像对待隔壁邻居的可爱弟弟,但是对石凯,更像是对待自己的弟弟。他对石凯除了宠爱,大概是有冀望和期许的。小豹子石凯之于他,就是当初的他之于竹叶青。他希望他独立成才,希望他越走越远。

石凯有别的想法,他觉得蒲熠星是自己亲嫂子。唐九洲也宠石凯,具体表现在“故意”划拳划输给他,然后喝了一桌子酒,喝到发酒疯,抱着石凯的大腿哭着喊着“哥哥你爱不爱我”。然后拳王忙内就很爽。

周峻纬是水中月,只藏了唐九洲这一尾鱼。

05关于初印象

大多数人对唐九洲的初印象都不好。确实是,他刚进二队的时候是他人生中火气最旺的时候,被痕检科收走这个事让他气得每天脸上爆痘。那个魔方仿佛就长在他手上摘不下来,跟谁说话都不情不愿的。当然,邵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不想替唐九洲辩解,齐思钧也大概知道,但是他没办法替唐九洲辩解。

非要写个初印象排名的话,唐九洲一定是最后一个,齐思钧能排第一。“齐妈”这个外号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来的,因为大家彼此不熟,又不想主动熟络,全靠齐思钧这边拉拉,那边聊聊,渐渐让大家说上几句话了。蒲熠星觉得他那时真的像个老母亲,齐思钧觉得大家怎么想无所谓,能帮上蒲队就是好的。

真不怪蒲熠星怕自己这个队长没有威信,因为队里有好几个天才,比如加拿大回来的那个,比如痕检科和信息科每天都在抢的那个。他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些人聚在一起,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他们每个人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但是蒲熠星还是做到了。他从那个古堡下的冥河里爬出来,全身都是伤,附近的那一整片河水都变成淡红色。他侧脸埋在泥泞中奄奄一息,只能听见唐九洲说“蒲熠星一定会被水流冲到这里”时,他就已经做到了。

齐思钧说,他是差点把自己杀掉了,才换来了整支队伍的信任感,再也不会有人质疑他和背叛他了。他永远是大家的蒲队长。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大家都光顾着看脸,谁也没去想这个队长的能力如何。因为蒲熠星太白了,白到反光,白到唐九洲为了看清他得不停地推眼镜。石凯:“这种人夜间行动不是很容易暴露吗?”

“……?”

大家对石凯的初印象还是不错的,就普普通通的热血青年。邵明明说每次看到石凯,都总觉得自己不够爱国,应该明天就去天安门看升旗。但是谁都没想到这孩子有个超能力,——酒局的时候能把他所有哥哥都给喝趴下。别问,问就是划拳划不过。

潘宥诚很少来办公室,但来了必定是笑容盈盈、春光满面的。邵明明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警局的一楼楼梯间。当时邵明明手里抱着半人高的资料,差点看不见路,结果鞋带松了。是潘宥诚帮他系的,系完了还站起来笑眯眯地对邵明明说:“你不觉得自己很像公主吗?有王子给你服务。”

“……”

至于周峻纬嘛,进队的时候还没被扒出腹黑又高傲的一面,整个人谦逊温柔,却总叫人莫名地难以接近。他比较像那种贵族少爷,西欧精灵,英伦玫瑰,整个人浸染在资本主义气息中,举手投足间仿佛都在说,啊,我亲爱的朋友,你愿意和我下一盘西洋棋吗?啊,朋友,你今天读了几遍《哈姆雷特》呢?啊,朋友……

“装腔作势。”蒲大爷歪坐在沙发上,随意地咬着一口川普点评,就差手里摇着把大蒲扇。周峻纬手一抖,差点把咖啡喷出来。仙子什么都好,就是总是跟咖啡过不去,不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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