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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钥匙扣上的是你么,太可爱了嘿!”

他说的是林泽送他的那个Q版小像。

“噢,那个是我以前的恋人送的,很像我吧?”听到郑明西讲这个,赵沅笑了,想起来问道:“哥你现在有女朋友么,我住这儿会不会不太方便?”

“没有。”这也是实话。

“嘿嘿,我也没有。”松了一口气。

郑明西把钥匙给递给他,“有什么别的需要的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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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沅是“好好长大”的,郑明西可以感觉到。不是说物质条件上的满足,而是被爱着长大的。他接受人的好意是那么自然而习惯,因为从来不缺人表达对他的喜爱,英俊,人又好到别人不忍心嫉妒他。对他示好他不会受宠若惊,因为他以为本来就是如此,这样的经历让赵沅有着可贵的天真,相信世界上都是好人。

事实大概是,大家情不自禁地对他好,大家都爱他,他也不吝于感谢赞美。

更何况郑明西这个多年前就对他一见钟情的人。不要说什么时过境迁,赵沅对他来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反面。十年前被赵沅咬,十年后他还是愿意被咬。不然他根本不可能以这样快的速度和一个人建立较亲密的关系。

他的经验是,光速建立,往往会光速倒塌。

他重逢以前设想过,短暂的交汇令他心动,但没有真的相处过,赵沅很可能不是他喜欢的性格,结果他还是喜欢的。天真可爱大男生,谁不喜欢?

赵沅总是例外。

郑明西觉得一见钟情不存在,赵沅出现了。

郑明西觉得主动快速建立一种亲密关系是很危险的,他收留了赵沅。

郑明西不太喜欢男生聒噪,他喜欢听赵沅得啵得啵说话。

郑明西不喜欢分心,自从再次遇见赵沅他除了睡觉一直在想他。

这就是喜欢吗?喜欢就是例外么。喜欢是脱轨的一列火车,喜欢是延误的高铁,喜欢是强迫症放倒了一本书,喜欢是值得原谅的一加一等于三。喜欢是,我不像我自己了,但我很快乐。我在你这里甘心陷落。

原来林泽以前说的,是这种感觉。

“赵沅,你忙完了吗?我们出门买点东西。”郑明西扭头问。

“啊,今天一下午我都没事,买什么?”赵沅已经把电脑收了起来。

“你住下的话还缺蛮多东西的,比方说你脚上的拖鞋,是我一个常来我家的同事的,大小应该不合适吧?”赵沅穿的是沈朗的专属拖鞋。

“是哦,我再看看行李箱,我哥都给我装了些啥我还没细看。”赵沅啪嗒啪嗒跑去房间找他的行李箱。

不是,怎么会有人记得带游戏手柄不记得带睡衣的?

赵沅说:“嘿嘿,我就特别交代了一定要带这个,别的哪儿想那么多啊……”

你真的、已经、二十六岁了吗?郑明西无奈地想。

很好。我要给他买小熊睡衣小熊拖鞋,给他买小青蛙牙刷牙杯,海绵宝宝图案的毛巾。把他放在手推车里逛超市。

郑明西想象着这个场景,居然觉得有点可爱。

想归想,真的在购物中心买的时候当然不会这样。郑明西陪赵沅挑了睡衣牙刷,还买了一大堆零食,他已经很久没有买过零食了,过了十八以后他好像对一系列零嘴儿都丧失了兴趣。

所以,赵沅真的是十六岁不是二十六岁吧?

逛到买拖鞋的地方,货架上真的有小熊拖鞋,还挺生动,俩塑料眼珠黑亮。郑明西想了想赵沅穿这个的样子,有点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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