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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遗忘是一种解脱。

所以我没想到遗忘会那样痛苦。

我所追忆的所在乎的都被冻在一个永不回溯的时空里,包括我自己。我不停的去找,不停的鲜血淋漓,却再也无法抓住手心那总是转瞬即逝的光点。

然后,那光点也渐渐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我这一生从未这样痛苦过。

就算是病症发作,听闻他的婚讯,被父母抛弃,被兄长妹妹辱骂,被别人凌辱贬低,也不会这样无力难受,无休无止。

我恳求纪清冶救救我,那样冷静自持的他,最终也只能手足无措的对我说上一句:“抱歉。”

于是我第一次尝试了自杀。

我不是一个会轻生的人,即使不幸,却也总想在这个世界上慢慢走下去,苦也好乐也罢,只要来过走过,都好。

可这一次,我居然会不受控的躺在浴缸里,用碎掉的玻璃割破了自己腕上的血管。鲜红的血浸满了整个浴缸,也将我洁白的衬衫染的妖冶。

这样靡丽的美,竟是死亡带来的。

在生命即将消亡那一刻,毫无意外的,只有即将解脱过后的轻松,却在意识昏沉的那一刻迷迷糊糊里想:昨天才答应他要照顾好自己的。

之后是纪清冶及时发现不对,破门进来把我救了回来。

那条疤,我至今藏在一块黑色的表带下,除了我和纪清冶,谁也不知道。

醒来后我抓着纪清冶的手,平静的问他:“你是不是已经找到方法了?”

他沉默。我也知道了答案。

后来在我多次试图自杀未果后,纪清冶不得已终于拿出了最后的解药。

他犹豫许久,最终大概实在不忍心见我这样痛苦不堪,将那瓶药给了我,却还是忍不住对我说:“它会减少你精神上的痛苦,但你的身体,会比这痛苦千万倍。”

我自觉这世上什么都比不过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了,于是毫不犹豫的开始了长期的药物治疗。

然后,一种由那种药衍生的恶性病毒开始侵蚀我的脏腑。

但好多了。

至少,至少不再那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

身体上极致的苦痛代替了心理与精神上的折磨。

后来的五年里,我的病越发严重起来。

而我离开他之后,他的一切都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

五年里,我看他春风得意事业有成,看他意气风发前程似锦,也看他佳人在侧眉眼盈盈。而我的病,从早期到晚期。

我并不后悔。

不过事已至此,也是时候功成身退了。我还得给追随了我这么久的男孩女孩们一个交代。

于是二十七岁那年,我开了我的第一场演唱会,也是最后一场。

而我好像只有在这种灯光照耀的舞台上才能感受到某种温馨与惬意。是来自那群我素不相识的姑娘们男孩们的爱意。他们对我的喜爱毫不掩饰,他们把那爱意铺天盖地向我笼罩。

我既觉得幸福,又觉得自己无能。

我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彻底消失了,你们还会记得我吗?

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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