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所有权和包装专利在缤纷公司手里的事实。
至于七宝,签订的是使用权合同,在今年2月底就会到期,原本按照补充协议,独家授权合同可以续约至15年,然而,在这次的状告之中,缤纷公司拿出证据来指明在签订补充协议的时候,七宝公司贿赂了合同签订人,属于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合同,该合同完全无效。
合同签订者黄某已经承认了事实,据他陈述,在签订完合约之后,七宝公司的李总请他吃了一次饭,并给了他七万元的红包。
对于04年的物价而言,七万元的红包不算是个小数目了。
黄某拿着厚厚一叠纸币,自然是极力游说其他人同意这一损害自己公司利益的合约,将商标的使用权唯一地授权给缤纷公司。
这一段描写的绘声绘色,仿佛记着当时就趴在桌子底下看他们酒桌间的应酬一般。
“是没汽水喝了吗?”老太太识文断字,但是年纪大了,理解起这篇报道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赵冬收起报纸,围上围裙走向厨房:“没得喝,商标在别人手里,以后买不到七汽了。”
“七汽喝的那么多,怎么会没有?”老太太念叨着,颤颤巍巍站起来,跟在赵冬身后,伸出手比划,“我家英英最喜欢喝七汽,她才那么点大,每天下课都闹着要喝井水冰的七汽,她爸走之前也是……”
说着说着,老太太又迷迷糊糊起来。
赵冬怕她杵在厨房里磕着碰着,好言好语把人劝出去,倒是没有仔细听老人家念叨着什么。
不仅是他们家,这张充满八卦味道的报纸迅速地在大部分消费者那里掀起轩然大波,无论线上线下,到处都在议论纷纷。
“那么七汽是不是以后要换个名字了?现在这个名字挺好听的,有点舍不得呀。”
“就知道弄虚作假,这家厂商生产的东西我是不敢喝的。”
“不管怎样,贿赂得到的合同居然也敢用,这商家是个辣鸡。”
“这样看起来缤纷才应该叫七汽,他们才是真正的最早的碳酸饮料!之前吹什么七汽是国货之光的,脸疼不疼?”
另外一边,缤纷也正式进入了网络战场,市场部的主管带着手底下的人注册几个小号,就在o站的相关视频下面跳。
“商标什么的我不大确定,不过七汽是老牌子,宣传里也说有独特的配方,这配方该不会也是从缤纷那里借来的吧?”
“说起来缤纷才是最好喝的,七汽改包装之前味道跟矿泉水一样,还带点恶心巴拉的薄荷味,该不会是(不可说),就算我阴谋论了吧。”
“唉,缤纷也是不容易,内幕我就不多说了,懂的都懂。”
市场部的总监熬一晚上,可算是把这些阴阳怪气的话发到各个平台上。
他站起来艰难地伸个懒腰,薅了一把日渐稀疏的头发,结果满手都是黑色的发丝,立马木着脸掏出手帕把头发包好塞进兜里,毕竟是不可再生资源,少一根没一根。
张山检查着网上乱七八糟的风向,心满意足地点点头:“要把七宝钉死在欺诈合同的耻辱柱上,最好还能够把大家往配方也是缤纷的方向引一引。”
现在正是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时期,不同于最早期上网的都是一批精英分子,随着互联网深入千家万户,网络也进入到一个最为盲目风向最好引导的蛮荒时期。
这里会是谣言最好的生长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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