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雍、梁二国连番大战,照水一带适逢三年大旱,饥荒袭来,饿殍遍地。耿渊一身黑袍,端坐枯草丛生中的旷野之中,弹唱起这思念离人的歌曲,不禁令年仅十四岁的毕颉为之动容。
他将耿渊带回宫中,让他弹奏予兄长及一众大臣们听,但这歌声并未阻止战火的蔓延,直到重闻归朝,梁国才大败北雍,以战止战,取得了第一次胜利。
耿渊在宫中住了七年,毕颉习惯了他的歌声,曾有一段时间,他担心自己一旦被兄长赐死,耿渊亦逃不脱身亡的命运,只想尽早打发他离开为宜。
“你说得对,我们都终有一天会死,你前脚去,我后脚跟来。”耿渊听了以后,只简单地答道,“不过,不会死在你哥哥手里。”
耿渊若非双目失明,想必将是安阳乃至天下有名的美男子,毕颉时常这么想。他白皙的肤色,英气的眉,高挺而完美的鼻梁,清隽的唇线,修长的抚琴的手指。要是在某一天摘下蒙眼的黑布后现出灿若夜星般的双目,不知得让多少人为之倾心。
哪怕当下双目蒙着黑布,月光照在他的脸上,现出嘴角的曲度与鼻梁,那一丝神秘莫测的俊美,亦足以与各国闻名遐迩的美男子匹敌。
只是毕颉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还会用剑,当他抽出那把黑黝黝的长剑之时,天地仿佛都为之变色,而他瘦削颀长的身材,握剑在手的一刻,就像变了一个人般。
重闻似乎早早地就看穿了这一切,于是逼宫之夜里,守在毕颉身边的,唯耿渊一人。
那夜也是毕颉第一次看见他出剑——太子商派出近两百名训练有素的甲士,前来杀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子,外加一名瞎了眼的琴师。
耿渊于是云淡风轻地,从琴下抽出如今拿在手中的那把黑色重剑,守在门前。
毕颉恐惧地看着眼前一幕,鲜血染红了寝宫内外,渐渐漫出去,耿渊那修身的黑袍却始终滴血不沾。直到远方的火光映亮了夜幕,风里传来太子的惨叫,耿渊才重新坐下,沉声道:“现在,你是梁王了。”
毕颉始终没弄清楚,耿渊究竟年纪多大了,七年前见他是这模样,七年后还是这模样。耿渊大部分时候留在宫里,偶尔会离宫一趟。毕颉派人远远地跟过,属下的回报,则是这瞎子每次都去安阳城中的同一间民宅,民宅里住着一个女人、一个小孩儿。
“为什么是我?”毕颉揉揉太阳穴,又在黑暗里轻轻叹了口气。
宫女进得寝殿来点灯,耿渊在这最后的黑暗里答道:“因为你是最合适的。”
毕颉带着些许失落之意,低头看了眼案上奏折,他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人,左相认为他有“怜悯之心”,这也许就是重闻所认为的“最合适的理由”。毕颉心里清楚,百官们有一句话都没有说,兄长一旦继位,大梁国便将迎来权力的更迭,而像重闻这等武将,更是难以驾驭。
正如重闻常言,一介武将,性命何足道哉?这一生所图,无非是为大梁建起千秋万载的不世霸业。
“早点睡罢。”耿渊将剑收进琴底,淡淡道,“明天将是天下的大日子,这一天,将被载入史册。”
“明天你会陪我去么?”毕颉问。
“会。”耿渊说。
虽然在这场四国会盟上,理应不会有刺客轻举妄动,也用不着这名武艺高强的琴师保护自己,但毕颉很想有耿渊在。
这个话很少的瞎子,陪伴他度过了整整七年的光阴,陪伴着他从一个懵懂无知的王子,长成了今天的梁王。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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