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绍庭虽然住得远,但一条路走惯了也就觉不出距离,而且回家路上还能顺道经过一间华人超市,很是方便。
和黎琛在一起以后他的厨艺大有长进,并且爱上了从无到百味的烹调过程,因此即便离开了黎琛,他也甚少点外卖,喜欢亲自下厨房。
只是一人食多少有些寂寞,有时他菜做多了,只能拿去冷藏,隔夜再回锅翻炒。
直至到家楼下季绍庭都还没发现黎琛,一是因为黎琛这次确实学乖,藏踪匿迹跟得很小心,二是因为季绍庭这一条路走得太熟了,熟到失去戒心,加之太阳还未落下,尚且算是光天化日,他实在没有警惕的心。
但黎琛没有跟着季绍庭上公寓,他在距离他住所大约三十米的地方就停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地、目送着季绍庭消失在窄长黝黑如蛇腔的楼梯道中。
黎琛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今天这一出虽然不是一时兴起,但他的确对接下来的事毫无计划。他只是想着至少得到季绍庭的地址,仿佛这样就有多一种与季绍庭的联系,就有多一分把握在手。
然后呢?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难不成上去按响季绍庭的门铃,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
黎琛仰头看这一幢不算高的楼房,轻易就找出了季绍庭所在的楼层。
阳台有花的那间就是,还晾晒着一件被他洗到发旧的社团白T,印着一行英文环保标语。黎琛仰头看了很久,久到低头时颈椎都酸痛。
黎琛换了一间酒店,与季绍庭的租房只隔两条街。
他很快摸清了季绍庭的时间表,工作日他大约九点就会出门,晚上七八点再提着食材回到家。生活相当简单,因为黎琛带给他的大起大落已经足够多。
两个星期后黎琛找上了季绍庭的邻居,开了个诱人的高价,让她再另觅它处,而他则不声不响地成为了季绍庭的新邻居,开始从猫眼里窥视季绍庭。
第三天他发现季绍庭留了张英文便条在他门口,说他知道原来那女孩搬走了:您是我的新邻居对吗?我叫乔纳斯,很高兴认识您。
跟飘逸毫不搭边的字体,像是从字帖里拓出来的,缺乏个人风格,每个字都端端正正。正如季绍庭这个人,厚厚敦敦的,什么心眼都没有。
短短的一行话,黎琛整个人都坠了进去。
一张轻飘飘的便条纸,拿在手里却有如千斤重,边边角角全是钻石珠翠的重量,黎琛完全不知该拿它如何是好。
有一瞬间他竟然想造一架金铸的画框,将这张便条纸裱起来。
黎琛退了几步整个人倒在沙发上,将季绍庭的字条压在心脏的位置。
于是就有热度源源不绝地从他的心脏输送进脉管再到四肢百骸,叫他整个人都陷进光焰之中,灼烧起来。
季绍庭当天下班的时候,在家门口也发现了一张便条纸,来自那位神秘的新邻居,只有短短一行字:你好乔纳斯,我叫安德森。
季绍庭笑了笑,从衬衫口袋里取出笔,在便条纸的底部画了一张笑脸,而后将它贴回了对面的那道门。
照理对话这就算是完了,但第二天季绍庭又收到一条新讯息,是安德森略为愚拙与突兀的自我介绍。他说他是做夜班的,很遗憾两人的生活时间错了开来,日常也没法打个照面。
季绍庭心想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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