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拉做婚纱?还是什么我忘了,反正就是给一个小黑娃娃做衣裳,坐地上陪她玩了一下午,那时候被迫学会的,”我笑说,“哎呦那一下午折磨死我了。”
“82号桌请用餐了!”
他软软地笑了笑,把那朵玫瑰又别回扣眼上。
店里本来就暖和,火锅烧滚了以后热气一上来,我和唐书禾就都脱掉了外套,隔着蒸腾的水汽,我看着唐书禾正低下头去吃一块从辣锅里捞出来的鸭血,大概是太烫了也太辣了,他半张着嘴,吹一下,吃一口,鼻尖上被辣出了一层薄薄的汗,脸颊鼻子和额头都红通通的,那样子其实不算是很好看的,但是我就那么支着胳膊看他,被那种又酸又暖的踏踏实实的感觉扑了满脸。
他刚好抬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在看他,就微微笑了一下,我也不自觉地笑起来,两个人就不知道在干嘛地相对傻笑了一阵,唐书禾筷子夹着的半块鸭血掉回碗里。
“你吃啊。”他回过神来说。
我还没缓过神,怔怔地看着他笑,他看着我,想了想,从锅里捞了一筷子羊肉喂到我嘴边。
他满眼闪动着“是这样吗是这样吗”的期待,我一歪头,把肉叼走了。
他心满意足地撤回筷子,我在看见他手腕的那一刻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对了,你那个手腕……到底怎么回事啊?”
唐书禾顿了顿,低下头摸了摸左腕,说:“去做了激光除疤。做了好几次,摸上去变平了,但是看起来还是有痕迹,就去做了纹身。”
“……是那天晚上之后吗?”我问。
他好像不太愿意提,含糊地应了一句:“……嗯,”又抬头看了一眼我的脸色,补了一句,“那天你走了以后我喝了很多酒,像疯了一样,以后……有一段时间有过这种倾向,但是再没有过这样的行为了。”
所以那天,我从KTV落荒而逃,他喝了很多酒,一身酒气地回到家,把刀架到唐友闻的脖子上,被他妈妈拉开以后割腕……不,不是割,是剁,才落下了一个需要纹身才能遮住的疤。
那是他曾经试图放弃自己的证据,永远都在那里了。
你这样根深蒂固地生在我心上,世界除了你都已经死亡。他在那疤痕上写。
我沉默了一会儿,给唐书禾夹菜,在他的小碗里使劲堆叠吃的,我说:“以后啊,我要把你喂得白白胖胖,把你纹的那十四行诗变成十二行诗。”
他笑起来。
从火锅店出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又下雪了,我们裹紧外套,准备随便找家酒店住一晚,给他裹紧围巾的时候我才发现那朵纸玫瑰居然还在唐书禾的大衣扣眼上,我乐了:“不是,你赶紧把那花摘了。”
他摇头,护着那朵小花花,还挺执拗:“不要。为什么?”
“看着傻啊……算了,傻就傻吧,”我牵过他的手,放进我的外套口袋里,和他并肩慢慢走着,“我牵着你,这样别人看着咱俩知道是一对儿,小发发是我给你戴的,对吧?”
唐书禾对此不置可否,说:“那你也戴一个。”
“靠,”我一边说,一边伸手摸了一下口袋,还行,还剩几张星星纸,“不了吧,街上人一看,呦这哪个庙里跑出来俩花花绿绿的精神病啊。”
……花花绿绿的唐书禾本人对这种说法显然有些不满,没有讲话,过了一会儿,他藏在围巾后头,瓮声瓮气地说:“可是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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