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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好像突然明白了。

因为婚戒不是用来搭配的,也不局限于任何特定场合,它只会长久地环在手指上,陪同主人经历生活的每一秒钟,不管是平凡还是特殊。

“怎么就送戒指了。”许言眼里含着笑,“我们明明还在‘试试’的阶段。”

“尝试一下。”沈植倒没有灰心失落,好像早料到这个结果。他也跟着笑了一笑,“没关系,时间还很长,慢慢来。”

许言却拿过那枚戒指,并没有戴上,只是托在手心里近距离地看。

“挺贵的,我先收着了。”他说,“下次还你个便宜点的,你知道,我刚买完房,是个穷鬼,你要体谅一下。”

沈植弯起嘴角,回答:“好的。”

车子开动,十多分钟后路过商场,许言看着窗外,忽然感叹:“想吃麦当劳甜筒了,它那么便宜,却那么甜美。”

沈植打了圈方向盘,把车缓缓停在路边的临时车位,先许言一步开门下车:“我去买,你在车上等我。”

他去不远处等红绿灯,许言趴在车窗上看了他一会儿,伸手从衬衫口袋里拿出戒指,套在中指上。

凉凉的,尺寸刚好。

许言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也被什么东西圈住了,箍得很紧,心跳时能感受到那种撑满的、鼓胀的充实感。

他来回翻看手掌,不禁感叹沈律师审美在线,这戒指怎么看都是个漂亮孩子。

许言还挺想拍张照片发到家庭群通知父母自己已经告别单身,但那无疑会引来一阵血雨腥风,他和沈植的平静生活才刚开头,还是先过几天好日子再说吧。

小心翼翼把戒指揣回兜里,许言再次扒着车窗往外看。繁华街道上,车水马龙,灯火辉煌——一个真实鲜活的热闹俗世。

而沈植正穿过如织的人流,穿过霓虹灯牌交错的光晕,手上拿着一支甜筒,在街对面等红灯。

他在人群中永远是突出的那个,许言总能一眼发现他。就像大学时期喧闹的球场里,许言的镜头在寻找沈植这件事上,一直完成得很轻易。

可能因为眼睛里从头到尾只装着沈植一个人,所以无论如何都忘不掉,都非他不可。

烟火人间,肉体凡胎,人总会一次又一次地为热爱的东西栽跟头,无法免俗。

或许光凭热爱并不够,正如他们还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没有关系,相爱已经给出了最好的前提。就像沈植说的——时间还很长,慢慢来。

绿灯亮起,沈植过斑马线,他周遭的种种被许言自动虚化,定格成一张相片,烙进脑海。

许言觉得沈植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仿佛他们从未经历任何苦痛折磨。九年多的岁月变成弹指一挥间的昨夜今朝,沈植只不过是去马路对面为他买了支甜筒。

“给。”沈植走到车边,把甜筒递过去。

“这么快。”许言从他手里接过,笑着说,“上车吧,我们回家。”

————————END————————

沈植(已婚):番外里再写几次日记,我就解放噜,从此摆脱小学生身份(握拳

许言(恋爱中):什么日记?拿来看看。

作者有话说:

完结,写了很久,以为十五万或十七万能完结,没想到写了二十万,感谢支持和陪伴,也希望我能用认真的态度继续对待下一篇文。荒野已经签了实体,如果有购买意向,具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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