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里没别人了,就只剩下满地乱七八糟的桌椅。
叶斯看着那些桌子有点心痒。论身手,在英华他说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他平时走路也基本都靠翻桌,但今天心脏真的不太得劲,算了。
叶斯叹口气,抓起桌上的纸条绕开课桌往外走。
毕业纸条是英中的传统,高考前大家匿名原创,写完了每班塞一个箱子里。到返校填志愿那天,全学年的箱子都倒出来,一把火点了。
对青春的盛大告别。
叶斯觉得这玩意有点傻逼,但不得不说十八班的都是人中龙凤,有说“我遇到的每个外挂ID都记得呢,回头送他们一起狗带”,有说“我写了我痔疮的名字,一把火永别我的小痔痔”,还有个狠的写了室友的蛋,准备填志愿那天送室友太监。
叶斯被大家感动了,于是他也写了。
叶斯捏着纸条走上讲台,对着箱子上的窄缝顿了顿,还是忍不住骂了句,“傻逼。”
也不知道是骂这项活动的发起人,还是骂跟着犯傻的自己。
那张纸条上写着六个字:先天性心脏病。
他把纸条怼进去,书包往背后一抡,大踏步离开这间乌烟瘴气的教室。
“我,叶斯,走了!”
像个英雄。
“青春呐青春——你坐北朝南——听阳光普照!青春呐青春——”
叶斯给自个奏着BGM,从走廊这头晃荡到另一头。整个学年都走得差不多了,走廊空落落的,连楼梯口那个天天压堂的精英四班都没动静了。
在叶斯眼里学校有三种人,能杀能打的混子,不能杀也不能打但可以发动视觉攻击的杀马特,还有闷头学习的乖宝宝。三伙人泾渭分明,就像游戏里的战法牧。
叶斯这个顶级狂战,只偶尔去砍杀几个辣眼睛的小法,从来不碰闷头发育的游牧民族。
四班就是游牧民族聚集地,比如那个传说中的“英华之光”何修,校草学神,但却生人勿近。叶斯高一高二跟他同班了两年,有内容的话都不超过十句。见面打招呼一般还都由叶斯发起。
“嘿!”
何修通常会看他一眼,点头,“嗯。”
游牧民族真的无聊,怎么着也得回一句“哈!”啊。
我说嘿,你说哈。
嘿!
哈!
江湖规矩罢辽。
叶斯大步路过四班,余光里忽然闯进一个刚还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的身影。
很打眼的身材,差不多一八六、八七的个子,宽肩窄腰长腿,虽然还是带着和叶斯一样属于这个年纪的瘦削,但却掩盖不住骨架的潇洒漂亮。穿着校服白衬衫,正独自站在讲台上。
何修不像叶斯那样连飞扬的头发丝都透着张扬锋利的帅气,他的五官是那种沉静的好看,和内敛稳重的气质非常融洽。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