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塞当然也发现范宁很喜欢自己女儿,她的女儿当然出色,虽然才十二岁,但美人的姿态已经形成了,一头漂亮的金发,雪白的肌肤,高挑的身材,像极了她的母亲,尤其眼睛蓝得像宝石一样,再过四五年,便可以嫁人了,他不相信范宁不会动心。
班塞妻子前几年病逝了,给他留下三子一女,长子跟随他经商,次子在宫廷当侍卫,三子在神学院读书,女儿就是阿莎贝尔,虽然才十二岁,但她的姿容开始展现出了惊人的美貌,已经有不少人向他求婚了,甚至还有几个公国的王子。
但班塞毕竟是商人,商人考虑的是利益最大化,就算她女儿做了某个大公国的王后,但能和帝国乃至整个欧罗巴最大的商人比吗?
抓住这个机会,路德维希家族或许会逐渐成为神圣罗马帝国最有财富和势力的家族。
或许是应该把她留在这位年轻的国王身边多学几年茶艺。
班塞下定了决心,他决定找个机会把这件事向范宁挑明,让女儿就养在他身边。
……
范宁也发现阿莎贝尔特别喜欢自己,从早到晚都跟在他身边,其中的原因范宁也隐隐猜到,自己曾位居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曾率领百万大军屠夏灭辽,身上自然会有一种强大的气场,这对从小失去母亲,渴望安全感的阿莎贝尔当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阿莎贝尔虽然才十二岁,但西方少女发育得早,已经呈现出了某种诱惑,尽管范宁不承认,但事实上他也有点被这个美貌的中世纪欧洲少女迷住了。
明仁也暗示过他,如果他不想把这个少女留下,那就不要让她陷得太深,但明仁并不知道,是范宁自己都有点难以控制了,既然控制不住,范宁也只得随它去了。
“阿莎贝尔,今天我们学汉字,你把昨天我教你的字写一写?”
阿莎贝尔拿起毛笔在纸上画了一条鱼,在旁边写了个鱼字,又画了一只龟,在旁边写了个龟字,然后调皮笑道:“对不对?”
范宁很惊讶,自己没有这样教过她啊!
“你怎么想到的?”
“我昨天写写鱼和龟的时候,就忽然想到了,它们就不就像一条鱼和一只龟吗?”
范宁竖起大拇指赞道:“你真的很聪明,汉字很大一部分就是象形字演化而来。”
阿莎贝尔被范宁夸奖,激动得俏脸通红,她连忙问道:“那还有哪些字呢?再教教我,我很喜欢。”
“还有很多,比如日,它就是太阳,旦,就是太阳刚刚升起,月,像不像一轮弯月,山,是不是像山一样,还有水,还有马,还有门、木、手、羊……”
“请国王陛下等一等,我记不下来。”阿莎贝尔慌了手脚。
“没关系,我等会儿教你,但别叫我国王陛下,你可以换一个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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