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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细节就不要介意了。

再说了,将未婚夫称为东西,又有何不可?

你是东西,我也是东西,大家都是东西,说到底并没有什么不同。就像你的命是命,我的命也是命一样。

无法理解这点的人,认为自己的家族、或者自己本身高人一等的家伙……

等等,这好像说的就是我的未婚夫——准确点来说,是前未婚夫。

我的前未婚夫来自于历史悠久的大家族,随便跺跺脚,京城的权贵圈便会跟着震上一震的那种。

别人巴不得攀上的高枝,为什么会落到我那身为普通文官的父亲身上,甚至主动要求结亲,还得从我前未婚夫的体质说起。

用委婉的一点话来说,我的前未婚夫相当、非常、格外体虚。

从少年时期罹患绝症起,他就一直住在用厚厚的竹帘围住四面,屋内常年燃烧着火盆的宅邸里。

别人出门踏青时,他宅在屋里。

别人吟诗作对时,他宅在屋里。

圣上驾崩,政局乱成一锅粥时,他依然与世隔绝地宅在屋里。

不能见风,不能出门,甚至连长时间驻足在阳光温暖的庭院里都做不到,曾经是天之骄子的人变成了易碎无用的瓷器,如果不是身为独子,恐怕早就被家族撇弃了。

为了能使我这位命衰的未婚夫恢复健康,我这个除了身体素质一无是处的人,就这么被奇怪的命运选中了。

立下婚约那年,我正好十岁。

十岁那年,为了瞅上一眼我这位据说体弱多病的未婚夫,我学会了翻墙。

第一次翻墙成功时,我被他家里的侍从撵了出去。他全程待在屋里,廊檐下的竹帘难得卷起,匆匆一瞥只能看见一个瘦削的人影,黑色的头发像海藻一样,勾着妩媚而卷曲的弧度。

我开始经常翻墙,父亲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父亲紧随着母亲去世后,我被接到了这位未婚夫的宅邸里住着,再也没有了翻墙的必要。

那一年,我十四岁。

那个年代的贵族夫妻很少住在一起,两人一般各自拥有宅邸,到了晚上才会见面,这种婚姻形式被后世称为访妻婚。

问题在于,我不是贵族,我的未婚夫情况特殊,根据他家族的意思,似乎反倒巴不得我这个吉祥物多在他身边待着,好驱赶病气。

药味弥漫的屋子,于是成了我最熟悉的地方。

他的家人不常来访,害怕沾染污秽之物,那时候的人们很忌讳这些,仆从侍女也从不在房间内久留。我这个不会生病的怪胎,便自然而然地成了他身边最亲近的人。

这个亲近是我自封的。

冬天的时候,京城的风雪格外寒冷,对于体弱多病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般的考验。

我用木板将房间围起来,合得死死的,不让寒风钻进来,屋内的各个角落都放着火盆,里面的火一定不能熄灭,要时刻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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