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呢,反正今晚也没有哪个倒霉家伙的屁股该被踢。杰森有点自暴自弃的想。
他第一次见到埃斯梅是在哥谭大学。那天他去那儿确认没有什么不该出现在附近的毒贩或是卖卖Vycanse这样擦边球的心存侥幸的家伙。说真的,他真希望大学里那些白长了肌肉的空脑袋们能至少对得起他们ID上的年龄。什么样的成年人才会指望所谓的“聪明药”能真的帮他们拉高点本就不多的智商?这几率可能跟企鹅人第二天登上头条宣布他瘦身成功差不多吧。杰森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卸掉了一个明显没把他的警告听进去的混混的肩膀和膝盖关节,这足够他在床上躺上几个月来忏悔他的所作所为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只是卖卖兴奋剂的话,杰森很乐意让他一辈子住在医院里,前提是如果哥谭真的会有医院愿意一直收留他。
然后他看到了埃斯梅。或者说,听到了埃斯梅,用她迥异于美国人的英式口音念着《喜福会》。这感觉其实挺滑稽的,想想吧,一个英国人,念着中国人和美国人之间的故事。她可能都没见过几个美国长大的亚裔,因此声音里透着明显的格格不入。但杰森还是停下了脚步,并在她的读书会结束后堵住了她。
当她抬起头来疑惑的看向他的时候,他看到了她深棕色眼睛里映出了他的身影。那双眼睛一定是对他施展了什么他从未见过的魔法,以至于他说出了最愚蠢的一句开场白:
“你的眼睛很漂亮。”
说完他就知道自己完了。并且这份愚蠢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褪色,只会在每一次回忆起来的时候让他的脑子里突然跑进来100个达米安对他大肆嘲笑。
在埃斯梅冷漠的转开视线之前,杰森努力的补救了一下,“呃,我是说,你刚刚念得真好。”
……那100个达米安笑的更大声了。
果然埃斯梅看他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什么奇怪的来诱拐大学女生的可疑人士,她拎起了她的包,很明显连个眼角都不准备给他了。
“不,我不是说你念得有多好,噢不是,我是说,呃,你虽然完全不理解亚裔,但你好像能懂得里面写的那种,两边都不属于的感觉。”而且不是单纯的美国与英国之间的差异,而是另一种….杰森一时间说不上来。
虽然说得磕磕绊绊,但他显然总算说了点对的话。埃斯梅的神情明显缓和了一些,对他说,“显而易见我是这里唯一的英国人——所以你也读过这本书?”
杰森松了口气,“看过一些,但老实说这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还是更喜欢简·奥斯汀的作品。”
埃斯梅看起来放松了一些,“我假设你不是在虚情假意的‘照顾’我的国籍或者这是你唯一知道的英国名字——私奔了的是哪个妹妹?”
“莉迪亚。”
“简和宾利先生在哪里的舞会上第一次见面?”
“恕我冒昧,我个人认为简从他父亲的书房窗口看到宾利先生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即使不太正式。”
埃斯梅眨了眨眼,对他展现了第一个微笑,“请让我为刚刚的行为道歉吧。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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