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敞篷车大开的天窗里灌进来的平原之风吹起了他的鬓角,飞舞着的碎发遮掩住了他早已变得锋利的脸庞轮廓,依稀又能看见那个趁着监护人不在庄园而偷跑出来的男孩的蓝色眼眸。
他说:“因为这条路已经消失了。” 消失在那些早已变得商业化的沿路餐厅和专门修建的游客中心与仿造立牌里。
这位擅长轻描淡写的大师紧接着就自然而然地把租来的车半路抛锚的事实两句带过,以最模糊的笔调试图遮掩自己不得不跑了两个小时才找到修车店的倒霉过去,然后被阅读理解满分的女巫冠以了十分钟的Jason·Forrest·Gump(阿甘)的称呼。
只有车上电台里播放着的Hotel California知道,百年前那条崎岖且浸满血泪的公路,仍然盘绕在多年以后踏上这条公路的探险者们心底。
(5)
计划从一开始就不是开到位于加州的公路终点去。
他们用了一段时长仅仅为五秒的对话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不去吗?我可以带你上Hollywood的地标上飞一圈哦。” 埃斯梅眨眨眼:“飞到那个大大的H上面去,像Lana del Rey和The Weeknd在MV里那样。”
“然后抬头发现山顶上站着一群人,撑着登山棍,穿着Lulumon的运动裤,露着一口价值上万美元的白牙忙着给自己拍一张好放到社交平台上的照片么?”
“…你赢了。”
因此方向盘在阿肯色河上打了个大大的弯,朝着底下的得克萨斯州呼啸而去,直到夕阳的余晖渐渐变红,在广袤原野上投出了今日最后一支标枪。
杰森懒洋洋地拿余光瞥了一眼这有些刺眼的光芒,抬手压低了一点埃斯梅的帽沿。
他们正坐在一条无名公路边上的杂货店里。
在路途中出于好心捎带上的旅人在到达自己的终点后,给他们指了家当地最有名的卷饼店。祭了五脏庙后的两人干脆在沿路溜达溜达,活动一下手脚,顺便采购些补给和新鲜水果,结果在拨开杂货店门口那些打着正统波洛结的西部牛仔帽后,埃斯梅就抛下了她的队友,自己跑去看着店主手里的活计。
店主一眼也没瞧杰森在结账台放下的纸币,自顾自地坐在上了好几层漆的木质长桌前卷烟。他倒是一点也不介意被人盯着瞧,两三下就给自己卷完一支抽上后,他的动作就没那么急迫了,还饶有兴致地教埃斯梅卷烟的手法,平白捡了个上手飞快的徒弟。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店主还十分客气地把埃斯梅刚刚的作品都塞进了她的手里,跟她嘀咕了一些不知道什么,杰森没听的十分清楚,但也懒得去问她。
反正,只要她一直笑的这样开心,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他之前没有驻足在店主的□□收藏柜前的话,这句话就能更有说服力了。
(5)
晚上他们丝毫没有住在路边随便一家汽车旅店里的意思,似乎找一家露天电影院的停车场,在车座里头窝一晚是更舒适的选择。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