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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他的爸爸随着建筑工程队五湖四海地辗转,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回不来,唯一的联系便是每个月往舅舅家打生活费时短短几分钟的通话,他从最初的浓浓期待到最后的失望。

他在仓米巷的七年黯淡时光中,唯一的光亮与温暖就是那个叫做明媚的女孩子。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能够笑嘻嘻的,好像没有一点烦恼似的。摔倒了自己爬起来,眼泪都不掉;手指流血了,放进嘴巴里狠狠吸掉;给她一颗糖果,她开心得像是手捧珍宝;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理她,她却像个牛皮糖似的粘在他身边讲各种各样并不太好笑的笑话或者扮鬼脸耍宝逗他开心。

有一次,舅妈丢了三百块钱,一口咬定是洛河偷了,在他坚决否认之下,舅妈盛怒之下打了他两巴掌。那是他第一次负气离开舅舅家,在外面游荡了一天,从清早开始他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到了天黑,饿得快要虚脱了,但强烈的自尊心令他强自撑着。夜一点点深了,十二月的气温很低,他坐在巷子最尽头的一栋废弃的楼房后面,抱紧双臂,又饿又冷。就在那个时候,一束光照在他身上,明媚担忧的脸在光影中松弛下来,叹口气,“我找了你整整一个下午了!”她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剥了强塞进他嘴里,“我相信你。”她下午去找他的时候,从他舅妈的骂骂咧咧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洛河“嗤”一声笑了,“你相信我,你凭什么相信我?”

明媚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就凭你是洛河。”

洛河怔怔地望着她良久,十二岁的她,脸上还带着分明的稚气,此刻的神色却是那么郑重其事,带着一股子执拗的坚持与倔强,容不得人不相信。

那一刻,他心里像是被注入一道灿烂骄阳,将他这一整天的委屈、伤心、愤怒一点一点拨开、驱散。

“小太阳。”他不禁喃喃说道。

“什么?”明媚没有听清楚。

“我说你笨蛋!”

“你才笨蛋呢!臭洛河,你干嘛老是欺负我!”

“因为我喜欢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习惯真是一种令人上瘾的毒药,一旦染上,便再也戒不掉。

洛河升上初中后,整个人仿佛在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从沉默寡言的好学生忽然变成了老师眼中热爱打架惹事的问题少年,但他的成绩依旧好,每次都稳坐年级前三,这令老师更加头疼。

明媚第一次见他与人大打出手是在她刚刚升入他所在的初中不久后的一个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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