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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下,他很快消失,目光笔直头望向远方的他甚至可能没有注意到一旁走路的她。

夜色下,一个人,听自己的喘息声。

跑步啊,原来竟是那么孤独的一件事情。

怀里抱着一大袋面包的裴伴,心里如是想。

同时,她发觉他又是那么自由。孤独和自由,本身就是两个并存的词汇。

前段时间,她信誓旦旦说要和程清嘉一起夜跑,但坚持了几天也以三分钟热度的放弃告终。

到最后,退缩的理由也分不清到底是她觉得跑步实在太累,不想为难自己,还是她觉得自己跑步速度太慢,不想当拖油瓶,让程清嘉配合自己。

如果觉得努力一定有用,那其实是一种傲慢。

但跑步是坚持下来,就能得到正反馈的事情。

努力得跑,坚持得跑,身体就会产生记忆,体能也会逐步上升。后来,双腿交替迈动着大步向前,以更快的速度,就逐渐成了和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

也许对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松的程清嘉来说,有个子拔高的因素在其中。毕竟,腿长的人在跑步方面总有一些优势。

总之,这三年来,他终于从田径场上的落后选手,成了能起带头作用的第一梯队。

虽然裴伴知道,程清嘉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成为像京铭那样的天生的跑者,但在裴伴心目中,程清嘉是她见过的人中跑得最自由最浪漫的。

他不是有条件的在跑步,而是单纯的在跑步。

不为学校,也不为自己。不为名利,不为他人喝彩欢呼,不为万众瞩目。

是属于他自己的,一个人的孤独、自由和浪漫。

在程清嘉日复一日地奔跑的时候,裴伴那关于喜欢的心境也慢慢改变。

第一眼的喜欢,第二眼的惦记,第三眼的暗自倾慕,也许只是有爱的需求,所以去爱一个特定的人。喜欢的并不是他,而是爱情本身。

而后来,那在阴暗角落里丑陋生长的植物,听到四周墙壁一条条缝隙崩裂的声音,在某一日,将其困住的四面墙壁蓦地轰然倒塌,她终于流着眼泪,望向太阳。

30号那天,两人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是他稍稍调整了一下呼吸后,勾着唇角,对她说:怎么?难道不应该给我递瓶水么?

裴伴听了,先是低头红了耳朵,但几秒过后,她见面前高个男生眼里满是戏谑,才意识到原来程清嘉是在玩梗,分明是在以那件事情取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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