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动弹。
同时,他睁开了眼睛。
和几分钟之前,他隔着一层透明玻璃窗,透过那道缝隙看她时的目光几乎一致。
我要听。男生垂眸的同时,从她手上抢走了那条耳机线,取下了自己的,然后将她的那副耳机塞进了耳朵里。
裴伴借着微弱的光纤,找到了耳机的尽头,插上了她刚从口袋里拿出来的mp3。
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更喜欢用mp3听歌,而不是手机。
她几乎每周都会更新mp3里的歌曲,一般保留五首,她那天最想的五首,然后列表循环一周。
下一周,又会变成别的歌曲。也不一定都是五月天的,但除了五月天的,大多都是日语歌。英文歌也有,但太少了,少到裴伴只记得一首Banners的《shine a light》。
MP3又窄又小的屏幕散发着幽暗的微光。竟然都让裴伴觉得有些许的刺眼。
《第二人生》听了吗?
听了。
我是说整张专辑。
嗯。
裴伴依然站在程清嘉的面前,他刚刚扯下的原耳机被仍在桌子一角,盘绕成复杂不规则的形状。
裴伴很想问,那天她发的短信看到了吗?
其实大概率是看到了的,现在要忽略一条短信,概率未免太小了。而他装作没看到,或者干脆不想回,也就是另一种拒绝的意思。
若是问他,反倒是画蛇添足,自讨没趣。
裴伴就此打消这个念头。
不过,听到程清嘉说听了五月天的新专辑,不单单是一首,而是全部,已经非常高兴了。至少这一年来的安利没有白费。
也许以后,每当有人问起程清嘉是怎么入坑五月天这个乐队的,他在回答回忆时都会难免想起她的名字。
这么一想,好像也还不赖。至少不会被轻易忘记吧。
那天,裴伴就这么站着,像是话剧表演中舞台角落的一棵树一般,不动也不说话地陪着程清嘉听了一个中午的歌。
直到教室后面挂着的时钟孜孜不倦地走着,最后逼近代表一点三十分的数字。
那是下午第一堂课上课的时间。
在距离上课还有五分钟的时候,裴伴小声开口提醒:程清嘉,还有五分钟就要上课了
那人嘴唇微启,缓缓吐出这几个字来:你回去吧。
裴伴反问:你不去上课吗?
下一秒,他的眼神将她攫取住。
如果我说我不去呢他几乎是以一字一顿的方式,将这句话说出来。
裴伴的眸中闪过惊愕。
紧接着,又听到他再度开口:你呢?你要留下陪我吗?
他心里到底有几分,是真的想翘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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