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头,镜中倒映出了她现在的模样。
目光迷离,脸颊绯红。
真真是太不知廉耻了。
今天周六,学校那边没课,她看了看时间,现在正好是早上七点,理论上,林城这会儿还没睡,这个时间的他一般都在阳台那里抽烟。
鹿眠突然意识到,连对方作息时间都把握得分秒不差的自己,简直跟变态没什么两样。
她平日里喜欢这个时候拿干面包屑去喂鸟,偶尔能跟林城聊上几句话,但是一想到昨晚那个绮靡的梦,她就无地自容,短时间内恐怕都无法直视林城的脸了。
鹿眠翻了翻手机,正好收到了李铭泽的来信,时间是昨天晚上。
李铭泽(摄影):周一有个单子,对方指名道姓想要你接,价格挺高的,你要愿意我就跟经纪公司那边打声招呼。
鹿眠看了看对方的报价,两千块一小时,就算和经纪公司四六分成后也是不小的数目。
她之前最多也碰上过八百一小时的单子,还是给杂志拍的,也不知道这次甲方是谁,竟然那么阔绰。
鹿眠想了想,她本来就缺钱,昨天更是为了做饭一口气买了一堆杂七杂八平日里用不上的东西,周一早上有课倒不是问题,下午开始工作就行了,至于下午的课,就请个假吧。
她编辑了一句没问题,发给了李铭泽。
刚发完,向明矾又给她发了一则信息。
向明矾:【下午有空不?出来玩啊。】
这对于鹿眠而言,简直是场及时雨,于是想都没想立刻回复了好。
***
向明矾是鹿眠屈指可数的朋友。
其性格和她相差甚远,如果说鹿眠沉闷得过分,那么向明矾就是奔放过头。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什么都敢玩,什么都敢干。
不过大概是两个人根性中一样的天不怕地不怕,让他们成为了难得的挚友。
向明矾有很多朋友,而鹿眠在S市只有向明矾一个朋友,周末如若不是向明矾邀约,那么鹿眠估计只能在家里宅上一整天。
然而好朋友并不代表兴趣和社交圈也会重合。
向明矾喜欢社交,喜欢派对,喜欢蹦迪,喜欢喧哗人多的场所,而鹿眠对这些活动就敬谢不敏了。
所以平日里两个人消遣,必然有一方迁就另一方。
鹿眠倒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
白天向明矾若是陪她逛书店,喝咖啡,吃甜点的话,晚上她就会陪向明矾去酒吧,歌舞厅。
今天的行程跟以往也没多大差别,唯独到了酒吧前,向明矾接到了一通电话。
跟电话那端的人叨嗑了一顿后,向明矾捂住了话筒,歉意地对鹿眠道:我上次蹦迪认识的一帮人想要一块来玩,你看看行不?你放心,人不坏,就是比较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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