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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明明白白地表达了一个意思:今天得顺着她来,得答应她的一切要求,不然她肯定又要一哭二闹三上吊。

这股流氓精神到底是跟谁学的?

林城又好笑又无奈。

他到底为什么那时候要神使鬼差地答应她的邀请呢?明明心里最清楚最好的选择是一口回绝然后关上门,反正小孩子忘性大,撞了几次南墙后也该学乖了。

而且,约谁出去,都比约他这种老男人好吧。

但是鹿眠当时泫然欲泣的双眼实在令人没辙。

只是今天一天,最后一次。

是啊,无论如何,也不该让一个姑娘难堪。

不是吗?

也许今天过去后,她就会真正察觉到他真的无趣又可笑,意识到自己是一时被猪油蒙了心智。

鹿眠已经在他出神的时候径直走出了一段距离了,发觉他没跟上,便回眸瞅着他:林先生?

林城应了一声,跟上了她。

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反而是他走在了别人身后。

***

空气中弥漫着棉花糖的甜香味,气泡随着人声鼎沸在风中升腾,套着玩偶装的工作人员在尽职地与游客合照,旁边就是卖着火鸡腿的餐车。

鲜明的颜色象征的是梦话,纷杂的音乐声代表的是朝气。

无论哪一个,都跟林城挨不上边。

他走进这种地方,就像是闯进了一个一尘不染的童话里一样,不远处是鹿眠纤细的背影,透明干净如她轻而易举地就融入了这幅景色中,只有他像是一个不请自来的访客。

鹿眠回头,见林城又在走神,终于咬了咬嘴唇,走到他面前,伸出了手。

林城:?

请将手给我。鹿眠见他完全不在状态,干脆直接拉起了他的手,末了还警告了一声,不许挣开,今天是我生日哦。

自从她发现搬出生日这个万能金牌就能让林城向她妥协后,她就开始滥用这个特权了。

果不其然,林城只是最初挣扎了一下,就放任她拉着自己的手了。

林城看着鹿眠的背影,问:突然怎么了?

因为总觉得你一直在发呆。鹿眠在林城看不见的地方气鼓鼓地撅了一下嘴,如果不好好拉着你的话,我觉得会把你弄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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