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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眠轻车熟路地脱下鞋子,摆在玄关处,换上了强行留在林城家里的拖鞋,走到餐桌前落座。

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一份科布沙拉,绿色的莴笋叶和红色的西红柿混杂在一起,上面铺着全熟的白煮蛋和切成小块的牛油果和鸡胸肉,营养均衡,而且看起来非常美味。

林城从阳台回来,却先回到了厨房的案台前,开始清洗用过的锅碗瓢盆。

你不吃吗?鹿眠问。

不习惯吃生的菜。林城说。

鹿眠楞了一下,脸上泛红。

这显然是迎合她的饮食要求做的,要控制热量摄入,还要保证营养充足。一想到林城在她不知道的地方看着食谱尝试着新菜,鹿眠就忍不住开始浮想联翩。

况且他现在低头洗碗的样子真好看,他穿围裙的样子更好看,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像他那样好看的人?

鹿眠:我不会白吃的!嫁给我吧!

然后被林城理所当然地无视了:吃完就把碗放在桌子上快点去上课吧,我等等去收。

哦鹿眠习以为常地撇撇嘴,转而将大清早无处安放的满腔热情发泄在了嘴里的沙拉上。

生日那天再摩天轮上的告白,理所当然,没有被接受。

但是某种意义上,林城也没有拒绝她。

他最后什么也没说,或者说他明白对鹿眠这样的人,再说什么也是没有用的,就那样沉默了一路,直到将她送回了家中。

在林城离开之前,鹿眠原本还想再说什么,林城突然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顶。

他说:明天见。

这三个字别说是承诺,连回应都算不了,却同等于给鹿眠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自这天以后,她就开始履行自己当时的诺言,每天至少重复十遍求交往求结婚求之类不知廉耻的求爱。

可想而知,全部都被林城无视了。

虽然全部都被无视了,但是林城也没有说讨厌她,两个人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继续当邻居,邻居是林城单方面的想法,而鹿眠则四舍五入地觉得除了两个人中间隔了一堵墙,否则他们的相处模式和同居没有两样。

野心勃勃的鹿眠不止于此,想尽一切办法开始渗透林城的日常生活,对方被她磨得不行,或是说终于看不下去她不好好吃晚饭的陋习,最近已经将生物钟调整成了和她一致的早上起床晚上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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