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和尚吗?怎能吃肉呢?”
白马寺外,沉灵儿逮着刚认识没多久的普济问。火已生,兔皮已剥,树枝架好,肥油被烤得滴下来,落在火中,“刺啦——”,窜起一阵烟,闻着真香。
普济好脾气笑笑,不理她,只是念:“南无阿弥多婆夜……”
灵儿托腮坐在烤肉堆旁,打定主意等肉烤好抢几块。这几天在寺庙借住,下半身素着,嘴上也素着,天天青菜豆腐,她可不是和尚,熬不住。
“哎,和尚,你对它叨叨什么呢?”
念过好几遍后,普济才停下,这才答了话:“往生咒。”
灵儿一乐:“你给兔子念往生咒?”
“于心不忍。”
“那你还吃它呀?”
“它和我有缘法。”
“缘法?什么缘法?缘法就是被你吃掉?那我瞧着这兔子可不愿意和你有缘。”
“它撞死在那边桩上,又恰巧被我看见,可不就是缘吗?”没等沉灵儿提出下一句质问,普济就提前让她闭嘴,“吃不吃?回庙后,施主可就见不到肉了。”
“嘿你这和尚……吃。”
短刀刚刚剖过毛皮不干净,于是普济净了手,将肉撕成一条一条、适合咬下的大小,递过来。灵儿一开始盯着肉看,看着看着又注意到他的手。很漂亮。γцsんцщц.Θńê(yushuwu.one)
普济身上是灰直裰,为了不弄脏衣服,袖口往上卷了不少,细腕子露出,牵动一截手臂。他手上有层薄茧,是挑水,洒扫,烧香,磕头,撞钟,一件件事磨出来的;手腕到手臂倒是堪称白嫩,半点不胖,筋肉适宜,妥妥帖帖地被肌肤包着,骨头形状一望可知。
沉灵儿边嚼兔肉,边在心里生出点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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