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余恒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了,难道是书中拥有的不可抗力规律?
要不然为什么他逃避了两年还是来到了这个城市,这座学校?
而且无论他怎么说服这个父亲都没有用,最后只能听从命令来到这个“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用他现在的爸的一句话就是:余家现在虽然家大业大,但是根基是在b市打下的,所以怎么着也不能忘了老本,说什么也要让他在b市参加高考,而且,b市本身就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是一座世界性繁华的都市,怎么看,都很适合余恒回来学习。
于是,余恒只能十分烦躁又无奈地回到了b市。
虽然余恒在穿过来之前也过得挺不错的,但他其实是个孤儿。
完全是靠着自己的拼搏和努力,才使得自己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
所以他对亲情有很深的渴望,并且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真情,不愿意太过忤逆余父,于是,也只能来到了这里。
轻轻地摇了摇头,余恒走到沙发前坐下,顺便拿起桌子上清口的绿茶喝了一口。
这时,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响了,伸手点开免提。
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喂,余大少爷,我是金景啊!”
金景?
余恒皱眉想了想,这好像是原主之前的狐朋狗友之一?
“余少,听说你去光耀中学了,怎么不来我们十七中玩玩?”
十七中这个名字虽然听上去普普通通,但它其实是一个很有名的私立中学,各种二代的聚集地,有钱人的小孩不爱学习的,几乎都是送去十七中,将来就直接出国深造或者和其他学校有协议对接。
“我爸说光耀中学好,给我直接办了转校手续,现在除了光耀,哪也去不了。”
其实如果可以,余恒还真想去十七中,毕竟他本来学习就很好,穿书前高考也是省状元的水平,对学习倒是没什么执念,现在就图个舒心。
“哦哦哦,原来是余伯父啊。”那边的声音犹豫了一下,又继续传来:“其实光耀中学是挺好,但是里面都是些书呆子,余少怕是不够玩的吧?”
金景和余恒小时候一起混过几年,他知道余恒的脾气是个爱玩的主,不知道去了光耀那里能不能憋住自己。
“要不周末我带余少去个新地方,那里新开了几家酒吧,挺不错的。”
金景记得余恒很爱喝酒,几年前他们年龄还不大的时候,余恒就偷偷往家里不知道灌了多少酒,把他们这群人都给惊呆了。
“不用了,我周末不一定有空。”
余恒声音里带着些不耐烦,金景一听就听出来了。
“好嘞好嘞,没事了,就不打扰余少了。”
金景的声音在挂掉电话的一瞬间变冷了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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