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事(童年卷完)(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后事】

谭海和谭滢在王博川家里住了叁天。

第四天的时候,父亲和奶奶从外地回来,接走了谭滢和谭海。

他们给母亲办理了后事,然后靠着这一场事故讹了面包车主五十万,签了家属谅解书,放弃了民事起诉。

司机家里人卖了房子和车子,几乎是砸锅卖铁地拿出钱来,最后只以交通肇事罪判了四年。

其实谭滢对母亲的死亡并没有多大的触动。

她除了一开始见到死亡现场的不适之外,对母亲并没有多深厚的情感在内。

她按照父亲和奶奶的要求,在那堆人面前装出一副母女情深的样子,来博取同情,以获得更高的赔偿。

谭海不一样。

谭海的记忆里,是有母亲早年间的样子的。

他一直觉得,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失去理智用妹妹的手自渎,母亲也许不会撞破他们的秘密,也许不会在骂了一句话就离开家里走出去,也许不会刚刚好走到那条出事的人行道上,如果慢那么几分钟,也许就不会被那辆疲劳驾驶的车撞上。

一切都是偶然。

所有的偶然相遇,就成了必然。

谭海如期地去了离家很远的初中上学,住宿,周末才能回家。

谭滢升了六年级,有了升学压力,她像是突然开了窍一样,从吊车尾的成绩一下子蹿到了班级上游。

父亲和奶奶拿着发死人财得来的五十万,给家里买了套四室的房子,除了他和奶奶各占一间大屋子外,对兄妹俩一碗水端平,一人一间小次卧。

剩下的钱他们盘了个店面,开了个小餐馆,谭滢每天放学、谭海周末回家的时候就去帮忙。

挣的钱不多不少,除了家里的开支之外还能略有盈余。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