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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他怎么可能做得到,对人贩子这种畜生视而不见?

那么,他本可以什么?

不怪他。

当然是不怪他的,没有人有任何立场怪他,包括他自己。

他回来的时候,脑子裂成两半的时候,他想了一次,然后再也没有办法想下去。

他想了什么?他想——

如果他当时没追…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那一瞬间,他就病了。

他是一个这么骄傲的人,而且,他出生的家庭,他从小接受的教育,他是在这一切的共同培育下长大的,他对他的职业无疑是高度认同的,并且,他绝对是,一往终身的。

在这种前提下,他不能接受自己,产生了“如果他没去救人”这种想法。哪怕另一端是他的弟弟,他的妈妈。

在最最最最难熬的时候,他甚至会想,还好当时他不知道——其实就算他当时丢了枪拔腿往回跑要去见他母亲,在情理上,也没有人会说怪他的。

“去他妈的别人,我什么都不要,我要我的家人活着。”

有问题吗?没有。

可。

你可以这么说,我可以这么说,他不能接受自己曾想过要这么说。

哪怕是自古忠孝难两全,忠字也在孝字前。

这简直是,信仰毁灭式的打击。

所以,他绝不可能往外提一个字。

这是他的病,不存在治好的可能。

我写了三遍,他视角下的,“她什么都不知道”。

讲真,病前的雷霆,未必真的会喜欢虞晚。

可是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虞晚要是真出现在他的二十岁,估计是什么都排不上号的,他有什么心思花在这种软得能团成一团的妹子身上?学校里最夺目的女孩追他,他都还看不上。

可人啊,不同的阶段,所想要和需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从他病后,已经过去好久了。

久到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以为他好了。

不会的。

他病时,不是小打小闹,不是擦破皮上药,是最锋利的一把刀,把他劈了个从头到脚。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在最深沉的梦里,扔了刀,丢了枪,赤手空拳的,杀过穿jun装的他自己一次又一次。

他不会说,不会向任何人说,任何人,都不能知道。

他也不需要了。

他不需要他曾经想要的一切,自毁倾向其实并不需要多么强烈。心里有太多苦的人,一点甜就能填满;曾经太过骄傲夺目的信仰,一点黑斑都容不下的。

我本来还有一段想写的,没有写进去,后续也不知道会不会用上,大概率是不了。

我想,雷霆是去看过心理医生的。

可是他其实也不需要。

他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他自己想得太明白了,他不需要别人帮他补充什么,不需要别人提点他什么,他不需要任何,和他相似的人、事物、元素。

他不需要同类,一点都不需要。

[究竟是怎样的傲慢,才能让拥有他现在这种地位身份的人,依旧不在乎呢?]

不是傲慢。

是“我不配”。

谢谢她,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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