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霞满天,染红了半边天,干活的人纷纷回家吃晚饭。
当乐春梅拎着一条大鱼出现在村头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年头大家都馋肉,馋的眼睛都绿了。
“春梅,这又是你捡到的?”
乐春梅微微一笑,司空见惯的样子,“是的,今天运气挺好的。”
“是你有福气,想吃鱼就能捡到鱼,别人采不到的松蘑就你能采到,真让人羡慕。”
刘婶子忍不住凑过去上下其手,“春梅,让我摸摸你的手沾点福气。”
乐春梅怕痒的哈哈大笑,眉眼恬静,白净的皮肤在人群里极为显眼。
不远处,几个新来的知青看着这一幕,都是年轻人好奇心重,“队长家的闺女运气这么好?”
这年头生产队长的权利很大,什么都能管,谁干什么活,都是他一句话的事。
甚至,知青回乡探亲都要队长开证明,可以说是一手遮天的存在,要是遇到一个坏心眼的队长,那就有吃不完的苦头。
一名村民很热情的给他们科普,“对啊,她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福气包,不仅旺自己,还旺身边的人,队长就是因为她这个女儿当上的。”
“不仅如此,她还救了我家狗蛋的命,是救命的菩萨啊。”六姑翻来覆去念叨这件事,没有一百次,也有几十回了。
当年狗蛋贪玩偷摸着进山,摔进了一个深坑,摔断了腿,是路过的乐春梅救了他。
否则在山里待上一夜,小命不保。
听着村民们的夸赞,知青们惊叹连连,太不可思议了。
徐蒙的眼瞳渐渐的深沉,都说破封建迷信,但他爷爷很信这一套,连带着影响到他们一家人。
有些人天生贱命,一辈子穷困潦倒。
有些人天生命好,一出生就是天之骄子,赢在了起跑线上,锦衣玉食,顺风顺水,他想做这种人。
焦婶子拉着春梅的手不肯放,她是真的喜欢,恨不得将乐春梅娶进门当儿媳妇。
“春梅,你的性子也太好了,被你三叔那么挤兑,你还上山弄吃的,你三叔一家的臭毛病就是惯出来的。”
乐春梅不动声色的瞥了一眼徐蒙,嘴角微勾,笑的很温和,“都是一家人,没必要这么较真,和和气气多好。”
“我就喜欢春梅这和和气气的性子。”另一个孙嫂替她抱不平,“春梅啊,你三叔三婶是没救了,平时多管教那两个小的吧。”
“我对家里的弟弟妹妹都一样的看待,一样的照顾爱护。”乐春梅抿嘴微笑,一派长姐风范,“说起来我最疼爱小怡这个堂妹,有好吃的都先给她吃……”
孙嫂眼尖,看到手牵着手走过来的乐怡小姐弟,“小怡啊,快过来,最疼爱你的大堂姐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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