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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陆少钦就牵着自行车准备去码头坐船。

顾北平和许朝歌见他牵着自行车,才知道他今天不去上工要去镇上。

“你去镇上做什么?”许朝歌问道。

“我媳妇想吃肉夹馍和绿豆汤,我去镇上买猪肉和面粉,还有绿豆。”陆少钦如实道。

绿豆汤,许朝歌知道。

“肉夹馍是什么?”

“是我们北城的特色小吃之一。”回答她的是顾北平。

“好吃吗?”又是面粉,又是猪肉的,听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好吃。”顾北平回答完她的问题,旋即又对陆少钦道:“别光给你媳妇做,我也要吃。”他都好久没吃过肉夹馍了,不说还好,说了还怪馋的。

他的话音刚落,许朝歌便道:“我也要吃。”

“你们俩能要点脸吗?”陆少钦嫌弃道。

“要脸干什么?”

“脸有吃的重要吗?”

顾北平和许朝歌一唱一和。

陆少钦没再搭理他们,直接骑着自行车走了。

他自己一个人去镇上,又有自行车,一来一回挺快的,不到吃午饭的点就回来了。

回来后,就到厨房给林晩做肉夹馍和绿豆汤。

林晩闲来无事,就跟到厨房看他做肉夹馍,顺便帮他烧火。

没过多久,许朝歌和顾北平就下工回来了。

见陆少钦的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他们就知道他回来了,都往厨房里跑。

“二哥,你肉夹馍做好了没?”许朝歌惦记了一上午他说的肉夹馍,下工后,几乎是飞奔回家的。

顾北平也惦记了一上午,但他没许朝歌那么急,因为他算了时间,知道陆少钦这会儿多半还没做好。

“肉夹馍是做给我媳妇吃的,我们中午吃玉米面饼。”陆少钦道。

“你说的这是人话吗?为什么我听不懂?”许朝歌鄙夷道。

“因为你不是人。”陆少钦鄙夷回去。

“你才不是人。”许朝歌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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