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中认识孟修起, 乔帆从他口中听到过的喜欢对象不说上百,几十肯定绰绰有余。
这种数量,想也知道和爱情无关, 含义大概更近似“感兴趣”。那时候, 乔帆不像江荣一样独孤求败强无敌, 也做不到和百里颦一般沉迷于孰强孰弱的混战。她的想法普普通通,在叛逆的少年少女当中平凡到不起眼。乔帆只想有些朋友,上课以外的时间有地方可去,可以合群地跟着伙伴们做点什么。
她是个无聊的人,性格没什么趣味, 不懂得说俏皮话,也不擅长和人交往,更不用提讨异性喜欢的方法。染金发,也只是当时一种力所能及的弥补罢了。
乔帆没有什么特点。
正因此,孟修“喜欢”的□□很少花落乔帆家。
她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 就算让乔帆评价自己有什么值得别人喜欢的,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再说了, 被孟修感兴趣也不一定就是好事。他就像有反社会倾向的罪犯, 自顾自编排评选着适合成为自己国民的成员, 说白了, 被喜欢也只说明你不正常的指数比较高。
这么觉得的不只乔帆一个人。
高中的时候,有段时间, 孟修和百里颦的男朋友走得近。百里颦像女人指猫一样指着孟修痛骂:“你就是嫉妒他长得比你帅!”
旁听的乔帆甩着辫子跳出来插嘴:“那我倒没觉得。孟修没什么人性, 但脸还是没话说。”
百里颦坚持恋爱脑:“我老公更帅。”
她那时候习惯称呼她男友为“老公”。
乔帆深感被背叛:“颦,你不觉得你上高中之后就变得重色轻友了吗?”
后来她还义形于色瞥了眼自始至终旁观她俩争论的孟修,一本正经强调说:“一天是兄弟,一辈子是兄弟。”
她对他初中时不少临阵倒戈搅屎棍的行径始终耿耿于怀, 虽然事后孟修经常冠冕堂皇解释“我这是希望他们懂得打架没意义”。
孟修低着头,她感情上很希望他是羞愧,但理性上也完全清楚他肯定是在憋笑。他笑着,用那张好看的脸对她说:“乔帆,搞不好我其实挺喜欢你。”
那好像就是第一次。
她清楚地知道,在那之中,他没有注入恋爱感情。
这段回忆浮现在眼前时,乔帆已经渐渐醒了酒。
她躺在孟修的床上,不觉得暧昧,因为小时候朋友们都这样,横七竖八四五个人睡一张床,都是前一晚唱完卡拉OK回来打扑克、下飞行棋直接玩到睡着的。只不过,孩子们都长大了,呼朋引伴三三两两的人数也减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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