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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夕,鹿坎退学了。

和父母说过,他们理所当然地勃然大怒,但生气归生气,木已成舟,也只劝他好好调理好状态。他租住在公寓里,随便吃着东西,出去夜跑,唯一固定会去的店除了便利店就是贩卖专辑的音像店。隔音效果很差的隔壁传来形形色色的声音,婴儿的哭闹、夫妻吵架、老人咳嗽和上床的响动。他偶尔听听,也完全是欣赏声音的心态,除此之外,就是戴着耳机一个劲地听歌。

真正想坚持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唱歌,继续唱歌。他在这时候接触了皇后乐队。

第一次听名曲《波西米亚狂想曲》时,他在音像店里愣住了。手指发麻,心脏好像要跳停了一般,就是那样濒死的惊喜感。

他开始痴迷glam rock。

步入正轨没什么好详细说的,大概就是他又被声乐老师叫到家里去。新理了短发,看起来精神又清爽,这次师母炖了羊杂。看着碗里的内脏,鹿坎完全没有胃口。

离开的时候,老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只说:“……你是我条件最好的学生。”

鹿坎不知道回答什么,多按了两下电梯关门的按键。

他箱子一样的厢梯里走神,一时间忘了按楼层,竟然就这么顺着下到了负二层。

原以为是停车场,开门后,他却看到一间公寓楼下的酒吧。

里面有人在唱歌。

干瘪到令人绝望的男声唱着:“Is this the real life Is this just fantasy”鹿坎不由自主走了进去,随便坐到了吧台旁。

酒吧店员递给他menu,顺便笑嘻嘻地靠过来,压低墨镜问:“特意过来听歌的?”

鹿坎戒备地看过去,没点头也没摇头,只叫了一杯简单的威士忌。那已经是他给小学生代一小时钢琴课的薪水。

简易舞台上的乐队还唱了其他歌,最多的还是Queen。鹿坎的手放在膝盖上,轻轻地打着拍子。事实上,酒吧里没什么人关心乐队。刚刚的店员多看了他几眼,忽然间走过去,在台下招了招手。

抱着贝斯的年轻男子凑过来,听他说了句什么,于是主动走向鹿坎。

“嗨?”他靠到柜台上,挑眉说,“听babe说,你是我们的粉丝?”

鹿坎沉默了半晌,问的第一件事是:“‘b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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