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遇的脑子不爱记事,对好多曾经算得上交往过的雌虫都没了记忆,但他对爱尔维斯印象还挺深的。
原因无他,爱尔维斯是他第一个交往过的雌虫。
按常理也可称为初恋,那个牵了次就被顾遇厌倦了的初恋。
但据音乐学院当年的传说,爱尔维斯是他恋恋不忘的白月光,交往长达半年。这也导致顾遇以后无论与谁交往,都忘不了初恋,因而往往不到一月就告吹。
顾遇以前曾隐隐听说过这个传闻,但懒得出来澄清。
他觉得传这个消息的虫,和信这个消息的虫都挺蠢的。大学四年他俩都在同一个校园,还一个系,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恋恋不忘干嘛不复合?
不想处了就是不想处了。没有原因,顺其自然。
当年顾遇就是这么跟爱尔维斯提出分的。
彼时年轻俊美的金发雌虫是古典音乐学院最耀眼的天才,前途不可限量。有才华的虫值得高傲,爱尔维斯当年便很高傲。
听到雄虫想要分的话,爱尔维斯只是咬紧了下唇,含住了眼眶里打转的泪水,保持着尊严道:
“好。分就分。”
于是,他们谈了半年的恋爱从此告吹。
顾遇现在想来,都觉得当年的自己很幼稚,渣的让虫没眼看。所以他也没打算再在爱尔维斯面前瞎晃悠,他虽然不尴尬,但他怕别虫尴尬啊。
但现在爱尔维斯说他愿意帮他介绍工作?
顾遇歪了歪头,不太怎么想思考地思考了一下。
其实抛去前任这条关系,他们还算校友的吧?
安了,校友帮忙介绍工作,没毛病。
少将查岗他也不怕。嗯,他真的不虚。
真的,真的不虚。
*
顾遇搭了爱尔维斯的车,去往首都国立音乐厅。交响乐团的训练室就在那儿。
因为多种原因——主要是懒,顾遇虽然有帝国虫民驾照,但今天并没有开悬浮车出来。可以打车,他为什么要自己开?顾遇懒得理所当然。
但没开车出来,这也导致他无法拒绝爱尔维斯载他一起的请求。
嗯,校友嘛,载他一起很正常。
顾遇面无表情地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系好安全带,心里想的却是——
既然他都要决定出来工作了,以后还是自己开车吧。能省去不少麻烦。
丝毫不知道自己被定义成“麻烦”的金发雌虫,此刻正双握住方向盘,注视着道路前方,笑道:
“我想起我们以前的情形了。那时你嫌学院食堂饭太难吃,我就带你溜出来吃饭,当时也是我开车,你坐在副驾驶座上。”
顾遇没什么反应。
窗外的景象飞速掠过,爱尔维斯趁前方没有障碍的空隙,转头看了白发雄虫一眼。
顾遇正一只托着腮,歪着脑袋看着他那边的窗外。或者说,是借着窗外的光,散漫地看着另一只里拿着的并蒂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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