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天看了眼手表:“现在是早上八点,我是六点起床的,这两个小时我主要用来整理仪容,做好出门的准备。”
镜头扫了下他的休闲西装。
“这是我上班外出的穿着。穿着整齐是对同事们的尊重。”
镜头扫过他的掌心,那里有一个芯片和几根数据线一样的东西。
“我的系统同事曾经看过,他认为有点可怕,不过在我的世界做这种植入的人很多。我不喜欢义肢,所以只做了最低限度的改造。你可以把它们理解成我的家门钥匙、职员身份卡和我的手机电脑。”
镜头里出现了一个三明治。
“这是我的早餐,我会带到公司吃。三明治是昨天买好的。”
镜头里出现了一把开槽的匕首。
“这是我的元素系列最新刀具,我一般把它藏在袖子里的皮制刀鞘里。”
镜头里出现了一把造型夸张、线条流畅的银色□□
“这是我最近最爱用的枪支,它的后座力有点大,穿透性一般,但杀伤性很好,可以造成直径在十厘米以上的有严重灼烧痕迹的伤口。”
镜头里出现了一杯果汁。
“这是我出门前要喝的,早上喝果汁对身体好。这个牌子我很喜欢。”
镜头里出现了几张同一个男人的照片。
“这是我的晚饭。”
【停顿】
【片刻的安静】
“开玩笑的,我最近在练习讲笑话。”林月天拿起摄像头,对准自己那张漂亮温柔、几乎有种不正常的魔性魅力的脸,“这些是我上班要用的资料——好了,我现在要出门了。”
镜头跟随着林月天走出了家门,外头的城市即使在白天也显得很离奇、很斑斓多彩。黑色为主色调的城市点缀着大量可称为光污染的霓虹,几乎都要把天空照成色彩的熔炉了。
“我的住处离公司很近,一般我会步行上班。”林月天一边走一边绕进一条小巷,“这是一条近道,我经常走。”
巷子里有几个混混站在路边。显然,像林月天这样长相漂亮得好似仿生人明星而又衣冠楚楚的人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几个人围了上来。
“我的世界确实治安一般,”林月天好似没看见他们几个人一般,继续介绍着,“一般这样围上来的街头混混,不是为财就是为色,也可能都为。”
“你踏马跟谁说话呢?”一个混混说。
“子弹比枪本身的开销更大,为了节约,一般我不会用它。”林月天说着抖了下手,让匕首滑到掌心里,对着小混混们晃了晃:“朋友们,让个路,可以吗?”
“踏马的,神经病,自言自语,还拿个刀吓人?”混混头子怒了,“兄弟们上!这神经病长得漂亮,带到机械水手之家还能卖一笔!”
镜头晃动了一下,随后固定了,俯拍。大概是林月天刚刚两步翻上了巷子一边的墙,把摄像机放了上去。随后的画面比较不宜描述,红色几乎是画面的唯一主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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