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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一旁帮儿子递送伤药的老公爵顿时来了兴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来之后表情变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别犹豫,快去!跑,赶紧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衬衫,扣好纽扣,走到外面。

隔着雕花铁门,看见身穿自己血衣的简乔,他竟像块石头一般僵在原地。

什么情况会引发一场决斗?答案莫过于两个——仇恨与爱情。

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归属,两个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会斗个你死我活。

决斗那天,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会跑去现场观战。若是她被胜利者打动,那么她会奔上前,当着众人的面剥掉胜利者沾满鲜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这预示着她将把自己当做礼物,于夜晚送给对方。

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

眼下,简乔身上就穿着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着泪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隔着铁门,表情恍惚地问道:“你为什么穿——”

简乔没等他把话说完就笃定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脏骤然停顿,竟扯得他胸口一阵发疼。

他握紧铁门的栏杆,咬牙说道:“快把衣服脱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着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吗?”

简乔握住他握栏杆的手,缓缓说道:“我不再害怕鲜血了。我当然知道穿着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着什么。”

简乔贴近栏杆,同时也贴近了雷哲的脸庞,深深望进他隐含渴盼又布满惶恐的蓝色眼眸,认真说道:“你为我取得了胜利,所以我现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们将共度良宵。”

说完之后,他伸出手,轻轻摩挲雷哲颈侧的那个银莲花烙印。

雷哲的头脑出现了一大片的空白。他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与自己接个吻都会呕吐的简乔,为什么会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出这么暧昧的话语?

“那天你吻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害怕鲜血的状态中。我口里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觉得很难受。但现在,我不害怕了,因为你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吓我的能力。”

简乔凑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没有这扇铁门,他会直接钻进雷哲温暖的怀抱。

他看着这人湛蓝的眼眸,继续表白:“你归来的那天晚上,其实我听见了。你说你是因为我才活了下来,我想告诉你,我也是因为你才活了下来。你在荒原里跋涉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你现在每走一步就会离我更近一点,然后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样告诉自己,我每熬过一天就会离你归来的那天更近一点,然后我一天又一天地等来了你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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