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里的混血儿,名叫薛云营,和于梁算是死对头,家境很好,也是乐天唯一的朋友。
原主乐天把薛云营当成可以信任的人,可薛云营之所以接近乐天,一开始是为了打探于梁的消息,后来是因为喜欢乐天的弟弟元南楼,从来没有过真心,在最后的戏份里,薛云营背叛了乐天,落井下石,将人置于死地。
“你弟弟呢?”薛云营声音也像天使一样温润,眼神四处看了看。
“他还没到呢。”又抬头看了看薛云营的脸,这金条比人民币还有冲击力,顶在薛云营的头顶,让他看起来快三米高,元乐志得使劲仰着头才能看到他的头顶。
“你在看什么?”
薛云营也抬头,从刚才开始,元乐志目光就没有停在他身上,而是一直在看他的头上的那块天花板。
元乐志从上到下把他打量了一边,忍不住有些垂涎:“真粗,真长。”这么粗这么长的金条,得值多少钱啊!
薛云营被元乐志直白的目光和话语说得一愣。
元乐志反应过来,又转移了话题:“你也来参加考试?”
原文里薛云营的水平比其他人都要更高一点,年纪也更大,他是读完了大学的,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再来这里读一次。
“嗯。我听说你会来,所以也过来看看。”
原文里薛云营也总是给乐天一种错觉,说些似是而非的话,让乐天以为他很喜欢自己,以为两人是难得的知己关系,否则乐天也不可能那么信任薛云营。
一直到原身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被薛云营带到荒地里挨打,都还在在绝境里质问,为什么要表现出喜欢自己的样子,又如此狠心对待他,为何要将他置于死地。
薛云营依旧像天使一样,只是微微皱着眉头,说自己对待所有人都一样,从未有过特殊,还让乐天不要做梦了,自己只是看他可怜才对他好的,而他伤害了元南楼,所以该死。
在乐天生命最后的时刻,他最最信任的朋友说,这世界上不会有人真的爱他,一生都是他在自作多情。
元乐志哦了一声,选择不接他的话茬,这人长得就一副中央空调的样子,如果不是头上的大金条,他都懒得应付。
往常日子里只要薛云营说了这样的话,乐天总会转移话题,或者有些不好意思,原身的生活里很少有人给过他阳光,在面对别人的好意时,总是非常羞怯的,而且有些小心翼翼。
但今天的元乐志很不一样,他都没有再找话题,甚至背过身去,把对方当空气了,最终还是薛云营主动问起来:
“听说你和于梁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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