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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丛不会水,他当然不会自己去水边玩。真正去水边玩的人是他的好大哥,简家的大儿子简森。而他不过是去叫简森回家吃饭。因为简森觉得自己太烦了,在朋友面前没面子,才硬是要拉自己下水。在之后自己溺水,他就吓跑了。

是的没错,是吓跑了。而不是下水救自己。而托起自己的人是跟他一起玩的朋友,也是他的同学。他记得这个人好像姓白,但具体叫什么他真的忘记了。不过他在之后听简森说过那个姓白的因为这件事跟他绝了交,简森那傻哔还觉得人家是个事儿逼。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想的?大哥不是故意的。而且也挨了一顿打,还给自己赔礼道歉了。然后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但那不就是谋杀吗?以日后简森那个好吃懒做又贪得无厌的嘴脸,他怕不是当时就觉得自己会分了他的“财产”,然后希望自己早点死掉吧?

如果这是重来一回,他不会放过简家的所有人,包括这个跟换孩子并没有什么关系的简森。就算现在他还小,还没办法立刻摆脱简家。但傻了一辈子但却拥有更多记忆的人,总还是可以有一些“先见之明”的。

于是在护士说完这句话之后,严丛立刻掉了眼泪,然后委屈巴巴的说:“我没有的。我是去叫大哥吃饭。是大哥下水玩的。妈妈说不能在河里游泳我都记得的。妈妈说的话我肯定不会忘。”

这下子护士和医生都愣住了。那也就是说这孩子是去叫他大哥回家吃饭,那他怎么掉水里的?而且据说他被拖上来的地方距离岸边可不近,不可能是脚滑。于是他们立刻把眼睛看向了伊思嘉。

伊思嘉心里咬牙切齿,但表面上也是惊讶得不行:“什么?那个臭小子也在?我今天非打死他不可!”

你可哪儿舍得打你的宝贝大儿子呢。严丛心中冷笑。但还是说:“妈,您别生气。大哥不是把我救上来了吗?”

这下所有人的脸色都不太好了。你在现场看你弟弟溺水,居然不是你把他给救上来的,这说明什么?最低限度是人性次啊!更往深处想,一个十七八的少年的心思可不好说。看这个当妈的对二儿子这么宝贝,说不准就是当老大的心里不舒服,一时想错了主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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