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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珍珍:“……”

好吧。

那是以后的事儿,珍珍现在已经有了经理的最佳人选。第二天送走妯娌, 她就上链条厂去, 当然,身后还跟着两条小尾巴。

听说要去啥链条厂, 刚开始来福还无动于衷,等长城悄咪咪跟他说了句“有好吃哒”,立马眼睛就亮了, 闹着要跟大娘去。

昨晚他妈要带他回家,他愣是撒泼耍赖不走, 留下终于是值得的。他机灵着呢,知道大娘喜欢他比喜欢来狗哥哥和猫蛋姐姐多, 因为他不像他们会偷吃东西, 他想吃啥都是明着要,明着讨, 更不会悄悄把大娘家的小东西带回家。

不是大伯大娘答应给的,坚决不能拿回家, 那是小偷!

要不说他怎么这么聪明呢, 季渊明两口子不反对他在桂花胡同住段时间, 还就是这个原因:长城是个天性好动的男娃娃,想让他乖巧懂事那是不可能的,总之都是要动要闹, 与其让他跟着胡同里的学坏,不如跟着来福这苗歹竹出的好笋。

三人杀到链条厂食堂,直冲一个穿白衣服的漂亮姑娘走过去,她手里的大铁刀还“叨叨叨”切着一条红通通的瘦猪肉,“姐,长城,你们来啦?”

来福吓得张大了嘴,大铁刀还在叨叨叨,切的肉片薄得就像一张纸,整整齐齐不说,她眼睛看着他们,压根没看刀……“刀刀刀,切手啦!”

长城鼓着肉乎乎的双颊,眼里的“鄙视”藏都藏不住:“切……哥你就看着吧,我姨今儿要切到手,我跟你姓。”真是没见过世面。

来福嘴一撅:“咱们都姓季,你不跟我姓你跟谁呢?”

珍珍真是烦死了他们的打嘴炮,在家里啃个骨头也要抬杠这骨头到底是猪身上哪一块,吃个蛋也要猜是哪只鸡下的,恨不得架秧子让他俩干一架,“得得得,再废话都给我回家去啊。”

兄弟俩扁着嘴偃旗息鼓,恰巧蕙兰的肉切完了,从身后“变”出两只白萝卜雕的小兔子来,才把他俩哄好。“姐咋这时候来了,是家里有啥事吗?”

“没啥事还不能来看看你?”珍珍环顾四周,发现砧板上的肉是好肉,“又要帮领导招待人?”

“嗯。”蕙兰压低了嗓音,带着她来到厨房边上的领导食堂,才小声道:“是齐副厂长的客人,听说是上海来的大领导,不能吃辣。”

珍珍其实对领导的事不感兴趣,倒是为蕙兰欣慰,曾经那个胆小如鼠的女孩,什么时候就变成这么个大大方方,待人接物自有一套原则的大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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