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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好奇,孟约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他在那头装作不在意,其实极其傲娇:“快递你收到了吗?”

“嗯。”

他内心期待我夸他,但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于是开始循循善诱:“你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八九不离十地猜到,看了眼电脑右下角的日期。

这天不是纪念日也不是生日,我想无事献殷勤,肯定有亏心事。

于是在我事无巨细地逼问下,最后以孟约求饶告终。

他瓮声瓮气地哼唧:“我真的只是想送你礼物。”

我看着这几支完全不能用的色号的口红,又感动又想哭——

感动他的心意,想哭的是他这直男审美。

事后,我生怕他再给我来一遭惊吓,于是彻底没收了他的银行卡。

他当时的表情震惊无比:“只只,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我敷衍道:“谁爱你,你跟谁走。”

他立马将银行卡扔了,紧紧抱着我:“只只爱我,只只爱我,只只最爱我了。”

果然谈了恋爱的男孩子,都是爱撒娇的宝宝呢。

于是孟约的另一个分身出现了——黏人精。

(5)

他:汪汪汪。

我:为什么要学狗叫?

他:我想逗你开心。

我看了本结局很惨的小说,只是晚上少说了点话,都被他发现情绪不对。

啊,孟约小宝贝真乖。

孟约有个很奇怪的癖好,喜欢咬人。

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喜欢咬我,最喜欢咬我的脸。

他一开心激动就控制不了自己,下意识地扳过我下巴就冲着我脸咬下去。

我对此表示过无数次的抗议,但都无效。

后来从来不长痘痘的我,脸上居然开始长痘,而且长得无比显眼,迟迟不消。

我把这一切归咎于孟约的口水有毒。

他委屈了好久,最后做出让步。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咬你的脸了。”

“那你再咬怎么办?”

他想了半小时才想到对自己的惩罚:“如果再咬的话,我就是只只的奴隶,让只只使唤,还给只只当牛做马。”

我半信半疑地相信了他的鬼话。

结果,说完这话还没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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