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大男人,是不太了解这些年轻人的情情爱爱。想当初,他和妻子在一起时,都是情投意合的,他一告白,妻子就答应了,从此琴瑟和鸣许多年,哪里像现在的年轻人,有那么多曲折离奇。
“肯定的!”陆时言点头,也顾不上自己腿伤还没好,直接‘扑通’一声,跪在了元博涛面前,“伯父,我不求你帮我什么,我只是希望日后还有机会再见到元晴。”
“我保证,会按规矩的重新追求她,绝不会强迫元晴做不喜欢的事。”
“你能不撵我走吗?”
元博涛让陆时言起来,他不习惯被人跪着。
陆时言却不肯起来,他要元博涛答应。
元博涛咬牙切齿,“你这臭小子,你比陆行厉还要狡猾!”
男人之间的友谊,来得简单又迅速,短短半个月,陆时言就和元博涛建立起基础的友情。元博涛最后迫于无奈,答应陆时言的请求。
不过这样不代表,元博涛就同意陆时言当他的女婿。
这一切,都要元晴自己选择。
若是元晴还喜欢陆时言,元博涛倒也不反对他们俩。
若是元晴已经彻底对陆时言没有感情,元博涛也不可能陆时言撮合。
他把这些先给陆时言说清楚。
免得这狡猾的臭小子,又来套路他。
“我我知道的伯父,我肯定要看元晴的意愿。”陆时言激动得话也说不利索。
他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腿上的伤势好像更重了,但他却甘之如饴,毕竟,他终于消除元博涛对自己的偏见。
这更有利他之后追求元晴。
半个月后,陆时言腿上的石膏终于可以拆下来了,他的腿还没好得利索,走路依然一瘸一拐的,还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
陆时言和陆行厉先回去江城,准备昭昭的百日宴。
元博涛则在第二天才出发,他答应陆时言,不会阻止元晴去江城的。
当然,元博涛还是尊重元晴的决定的。他在出发之前,问过元晴:“女儿啊,你想去江城吗?你要是不想去,那你就不要去,爸爸去就行了,安安不会怪你的。”
“我想去的。”元晴说出自己的意愿,“我想去见昭昭和安安。”
元博涛颔首,斟酌几秒,沉吟问道:“元晴啊,你觉得陆时言这个人怎么样?”
元晴微愣,不解道:“爸,你怎么突然提起他了?”
元博涛说:“就是想知道,你现在对他是什么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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