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珩晏和阿笙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小时候就住在同一个院子里,从走廊这一头跑到另一头都用不上十步。
后来两家人的生意做大,搬进了别墅区,却也还是毗邻而居,隔着阳台招招手翻过去都用不上五分钟。
不过比起看起来清美安静的阿笙,倒是崔珩晏从一出生开始身体就有着弱症。虽然从外表看上去,他也只是比平常人更为苍白俊美一点,但是击剑、打篮球、甚至读中学时抄棍子打群架都不在话下。
不过因着他有洁癖厌恶血污,又想在阿笙面前装出绅士的温柔样子,从来都很少直接上手,大多数的时间都是作壁上观,在关键的时候再下记漂亮的闷棍解决战斗。
但是这也没什么用,得了病就是得了病,死还是要死的。
崔珩晏就死在了二十一岁这一年的残冬。
说是二十一岁还不太贴切,因为他今天还没有吹生日蜡烛呢。
他秀美的眼睛缓慢地一动,就看到提着蛋糕盒子的阿笙踢掉拖鞋,赤脚走在波斯地毯上,把装饰用的带子解开,仔细地插好五颜六色的蜡烛。
崔珩晏自矜地微笑起来:“这块地毯是我选的。”
很不错吧。
瞥他一眼,阿笙小心翼翼地擦亮火柴点亮了蜡烛,笑了一声,“都死了怎么还这么不安生?”
不过待她按掉客厅的水晶灯开关,看到微弱蜡烛的火焰下他骤然黯淡下去的漂亮眼睛时,嘴巴还是下意识道:“我们阿璜世界上最厉害,夸你夸你,你最棒啦。”
因为崔珩晏生下来就带着病,他奶奶就给起了个“阿黄”的名字,说是贱名好养活,可是又因为这孩子等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之后就不愿意再用,还是他母亲翻着字典给他加了个王字旁,改成了阿璜。
不过崔珩晏可不就是个别扭的小王子嘛。
崔珩晏这才开心,却还是偏要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代替青黑色的尸斑爬上耳尖的,是一点清淡的粉红色。
原来死人也会害羞的啊?
费力地把十八寸大蛋糕捧到他眼前去,蛋糕上面裱着粉红色的大朵玫瑰花和中央一颗硕大的桃心,粉粉嫩嫩的,一看就堆满了厚重的奶油。
崔珩晏鼻子里又哼出来一声,吹蜡烛还挺不情愿的。
都不用问他就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阿笙老神在在:“我让甜品店做的就是奶油最多的蛋糕。再说了,你都是一个死人,也吃不了它,这是我要吃的。”
蜡烛吹熄后的黑漆漆晦色中,崔珩晏闷闷道:“说的好像你一个人能吃的完一样。”
“刚才送外卖的小哥也这么说,”阿笙复又点开了灯,把挺沉的蛋糕放在了桌子上,回过头来和他对视,“崔珩晏,我和你一起死吧。”
不等对方蹙起眉说些什么,就看到阿笙推开了附赠的刀叉,一个猛冲,把自己的整张脸都砸进了那个粉嫩的十八寸大蛋糕里,就连精致的桌子腿都跟着震颤了几下,带连着毛绒绒地毯上雪白的毛也跟着崔珩晏笑声的幅度微抖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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